诚实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假设2019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提示: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
1.1.5日购买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00元,按13%计税,材料已入库,全款开出一张期限90天,面值9500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其余款项开出一张转账支票付讫。
2.2.1日,出售企业自产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2000000元,按13%计税,,全款收到一张期限3个月,面值2260000元,不带息银行承兑汇展;结转已销该批产品成本1500000元。
3.3.1日,公司因急需资金,格上述2.1日收到的商业汇票申请贴现,年贴现率6%。(做声必要计算和相关贴现的会计处理)。
4.4.2日,销售一批积压的产品,产品标价1250000元,实际售价1000000元,已开出增税专用发票,按13%计税;同时合同中约定:*2/10.1/20.N/30*,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结转已销该批产品成本950000元。
5.4.9日,收到上述4.2日销售积压产品货款存入银行。
6.4月末,企业进行财产清查,盘亏一批原材料,实际成本8900元,同时已查明由自然灾所致。
7.5月份,发生以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招待费36000元。
8.6月份,企业举行大型产品宣传促销活动,发生相关活动广告、展台等费用30000元,通过开户行转账付讫。
9.7月份,企业将一台原价1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的设备出t给另一单位,收到变卖款项90000元存入银行;另外以现金支付相关费用1000元,清理完成。
10.8月份,报废辆汽车,原价110000元,已揭折旧98000元;残值变价收入10000元存入银行,清理完成。
11.10.1日,从银行借入一笔短期借款,本金500000元已到账,贷款月利率0.5%,利息按月计提,于季度末支付。
12.10.31日计提本月1日借入款項的利息费。
13.11.30日,计提由本月负担的上月借入的短期借款利息费。
14.12.31日,以银行存款7500元支付10、11.12月的短期借款利息费.
15.12.31日,企业对年初所购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进行期末计:该批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00000元,期末公允价值120000元。
16.12.31日,企业应收账款账户余额2500000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2460000元,计提之前,“坏账准备”账户为做方余额12000元。
17.12.31日,通过上述业务计算企业全年下列报标(假设不考虑税法差异,所得税税率25%):(1)营业利润(2)利润总额(3)净利润
18.12.31日,结转全年损益账户发生额至“本年利润”。
19.12.31日,计提并结转全年所得税费用。
20.12.31日,结转本年利润。
21.12.31日,公司决定,按全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星余公积。
22.12.31日,公司决定,向所有者分配现金股利150000元。
23.假设次年,以银行存款150000元支付上述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资料写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