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以银行存款支付出让金5000万元,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一幢用于出租的房产。2020年1月15日,该项目开工建造,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出租。在开发过程中,发生建造材料支出4000万元,工资费用30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150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金额为()万元。
A.8500
B.13500
C.12000
D.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