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公司系上市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
资料(2):鲁能公司20×6年12月20日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为230万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改变和技术因素的原因,已不能继续按原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折旧。鲁能公司于20×9年1月1日将设备的折旧方法改为年限平均法,将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0年改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
要求:(1)根据资料(1):①编制鲁能公司20×9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分录。
②将20×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调整数填人下表。
20×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调整数
项 目 金额(万元)调增()调减(一) 投资性房地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③编制20×9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④计算20×9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及发生额(注明借贷方)。
(2)根据资料(2):
①计算上述设备20×7年和20×8年计提的折旧额;
②计算上述设备20×9年计提的折旧额
③计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20×9年净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