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甲商业银行因行使对某公司的抵押权而折价800万元取得作为抵押物的一幢大楼,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请结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指出上述案例中的违法之处。
请结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指出上述案例中的违法之处。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甲股东以自己的一幅面积2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出资,每平方米价值1500元,当时同样地段的土地使用权是每平方米为800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因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取得公司登记,对甲股东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没有异议。因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批准该银行公司成立,但是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已经给债权人造成了若干损失,应当由各出资人在其出资额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出资不足股东的律师在法庭上主张出资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应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只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请问:
第2题
某甲(工商户)向银行申请1年期的50万元贷款,该银行与甲商议要求其用25万元存人该银行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甲同意,随后甲获得银行的贷款。6个月后,甲因急需资金周转,同银行商议用其他财产作抵押,换出该存单。银行同意将存单交给甲。1年后该贷款到期,甲未按期偿还银行的贷款。甲持到期的存单向银行办理支取。银行以甲借款到期未还为理由拒付。
问:
第3题
甲市某机械生产企业在一周内分三次从同一商业银行设在该市的三家支行各获得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贷款,并从该银行设在乙市的分行再获得100万元贷款。这些贷款到期后经商业银行多次催还,均无着落,该商业银行诉至法院。经查,这些贷款中的一牛已被该企业投资于房地产,另一半则转贷给房地产公司,以牟取高额利息,现因房地产不景气,资金无法收回。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也未要求该企业提供任何担保,贷款手续亦由各分、支行长一手办理,也未按规定向有关机构报备贷款情况。
第4题
某企业以其持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向该市城市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双方于2001年 8月3日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次日交付股票并签订质押合同,8月5日向有关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商业银行依合同规定于8月6日向该企业发放了贷款。请依据现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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