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后,批准报出日为2004年4月20日。在2004年1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
A.公司2003年10月份与乙公司发生诉讼,2004年1月20日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当日付给乙公司赔偿款100000元,乙公司撤诉。甲公司将此项赔偿确认为2003年度的损失,并调整了2004年度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正表的相关项目
B.2002年度销售商品退回,原价为600000元,成本420000元。公司调整了2003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并相应冲减了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等有关项目
C.2004年1月5日丙公司发生爆炸,甲公司应收丙公司500000元货款预计不能收回,将其全部转为坏账损失,调整了200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D.因登账错误,2003年度少计利润200000元。公司在2003年度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作了相应调整,并按规定补交了所得税6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