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要求长期使用我们目前的下线资费‘**专属流量包”,说当时办理的时候宣传是长期免费使用,现在突然下线不认可。目前我们提供了当时办理的协议,但协议上面并未注明流量包的具体使用时间,且当时的宣传告知赠送时间也不一致。要求给客户恢复下线资费。该情况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依据有()
B.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电信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作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C.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依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 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办法、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电信业务宣传资料应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