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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行为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为播放淫秽音像、淫秽表演、淫乱活动提供场所的,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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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A: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B: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C: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D:自行查阅淫秽音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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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

A.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

B.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C.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D.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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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次数超过()次的,则构成犯罪行为。

A.2

B.3

C.4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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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明知他人从事()的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为其提供条件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B. 进行淫秽表演

C.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D. 组织淫秽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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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明知他人从事()的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为其提供条件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B. 进行淫秽表演

C. 参与聚众淫乱

D. 组织淫秽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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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 )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A.嫖娼

B.淫秽表演

C.聚众淫乱

D.组织播放淫秽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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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方某观念开放,向往西方性自由的社会氛围。方某多次邀好友到自己别墅家中组织狂野性派对,而且还经常在网上邀清陌生人加人,在派对中方某要求每对男女要在众人面前表演各种淫秽动作。对方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

A.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论处

B.应当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论处

C.应当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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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2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2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题: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刑法》参考条文: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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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2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2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题: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刑法》参考条文: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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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王某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应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重处罚。(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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