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有()
A.合同履行地
B.合同签订地
C.原告住所地
D.被告住所地
A.合同履行地
B.合同签订地
C.原告住所地
D.被告住所地
第4题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
D.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6题
A.由于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本就不应被受理
B.张某的管辖异议没有根据,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C.海淀区人民法院虽然与合同没有实质关系,但是根据合同自治的原则,也可以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应该尊重当事人的这种权利
D.如果管辖错误,就足以构成二审法院不支持本案判决的正当理由
第7题
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辛某居于甲市,至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B.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甲市或者乙市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C.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丁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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