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扩展中国业务,2011年初设立上海代表处作为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从事与
(1)1月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发生装修费用6万元,租期为5年;3月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支出12万元。
(2)5月通过红十字会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6万元-
(3)8月为总公司从苏州购买样品,支付样品费和运输费用10万元;同月领取总公司运至上海的样品并支付报关费、仓储费8万元;为总公司投标某楼宇智能系统购买标书支出1万元。
(4)全年发生交际应酬费用3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45万元。
(5)通过调取银行对账单,得知代表处2011年银行账户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5万元。
核定征收2011年企业所得税时,可计入经费支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费、装修费合计为()万元。
A.3.9
B.6
C.12
D.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