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018年7月2日从非关联方处再
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018年7月2日从非关联方处再次购买乙公司45%的股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从而能够控制乙公司,支付购买价款3825万元。当日,原25%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投资成本18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200万元),公允价值为 2125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在购买日合并报表中,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0
B.325
C.125
D.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