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厂房建设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不含税,适用增值税税率
甲公司2017年1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厂房建设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不含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当日甲公司预收工程备料款1000万元,工程预计18个月完工。至2018年12月 31日累计发生的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2017年12月31日完工进度为8%。则 2018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A.2400
B.2160
C.1000
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