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经营者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从事的下列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是()。
A.甲公司因清偿债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B.乙公司为维护品牌形象,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C.丙公司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D.丁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A.甲公司因清偿债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B.乙公司为维护品牌形象,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C.丙公司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D.丁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第1题
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本地市场的猪肉均由本市定点的屠宰场供应。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甲市政府的行为构成( )。
A.强制交易
B.地区封锁
C.妨碍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正常经营活动
D.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
第2题
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乙公司是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丙公司、丁公司是最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根据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免除处罚
B.乙公司应当按照40%的幅度减轻处罚
C.丁公司可以按照30%的幅度减轻处罚
D.丙公司可以按照20%的幅度减轻处罚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与知识产权行使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有( )。
A、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其知识产权构成生产经营活动必需设施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其他经营者以合理条件使用该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B、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限制相对交易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C、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禁止交易相对人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D、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理由,限制联营成员在联营之外作为独立许可人许可专利
第4题
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维持转售价格的协议
B.丙商场与丁商场签订了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
C.某软件开发公司研发出易查浏览器,并享有专利权,该浏览器占据了相关市场60%的销售份额
D.某市政府在与某国有医药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承诺,该国有医药企业在本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中享有优先中标的机会
第5题
该协议属于( )。
A、排他性交易协议
B、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C、维持转售价格的协议
D、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第6题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地区间贸易壁垒的是( )。
A、关税
B、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C、环保因素
D、技术因素
第7题
申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华公司)2001年发生如下事项:
(1) 申华公司工程师赵林受公司指派担任一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成员还有甲、乙、丙三人,其中赵林和甲负责研究开发工作,乙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丙负责项目的资料翻译与整理工作,他们完成了该项目,而后由公司营销部销售。
(2) 申华公司与辉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4月6日签订了“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由申华公司向辉煌公司转让节能热水器的全部的图纸及样品,合同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11月20日申华公司又对“节能热水器”进行改造,研制成“高效节能热水器”。
(3) 申华公司6月1日与天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申华公司将其商标“满堂春”许可天华公司使用(注册商标1994年2月1日披核准,类别为热水器类),许可期限为2001年6月至2007年6片,每年使用费为l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申华公司应当监督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该合同签订后送当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 8月10日,外国丁公司认为申华公司使用的注册商标因与其驰名商标近似,侵害了其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请示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申华公司辩称:丁公司驰名商标为食品,而本公司为热水器类,不属同类商品,且丁公司并末在中国注册其驰名商标。
(5) 11月7日申华公司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开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数码相机一台(价值3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以参加第二次抽奖。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 该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为什么?
(2) 申华公司后续改进的热水器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3) 申华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4) 丁公司的驰名商标能否得到保护?为什么?
(5) 申华公司足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第8题
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覆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据查,该分公司没有C公司的书面授权。
2003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3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 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 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B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0万元。
要求:依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为什么?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因B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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