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评标委员会实施评标。投标人A(A1)的在评标至中标的过程如下:
1.A为联合体投标,由于本项目的主体结构包括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此A实际是由承包商A1、A2构成,A1为特级总承包资质,但钢结构仅为3级;但A2同时具有总承包一级和为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A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和商务与技术偏差表,但未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大型设备等其相关资料列入,询问其原因,答复是相关人员设备正在其他项目中,待中标之后再随时调整;
3.A的投标中,部分项目没有报价,相关部分价格占其所报总价的0.77%,而和与之最相近的其他报价差额达到2.2%,因此被准予修正;
4.进一步审查发现,在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了一份设计变更建议书,指出建设单位原有设计的几个缺陷,并提供了变更之后的报价,并在评标委员会提问时,确认该报价有效,并否定了按原设计方案所作的报价。
5.对于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要求的两个问题存在疑义,未执行。其一是招标人提出本工程必须购买本市B水泥厂的水泥;其二是未使用招标人所提供的弃土场地——该场地是招标人在另一个项目中填海造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6.其投标文件由驻该市项目经理部完成,投标额度超出其总部的授权范围达17%,在评标人致函其总部质询时,总部接到传真,但没有任何答复。
7.评标委员会一成员认为A公司的某一项报价过低,已经远低于本市近年来同类项目的单价,但A对此以商业秘密为由未向其提供任何解释;
8.由于A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在受到质疑后,A2公司与A1签订了分包合同,成为A1的分包,原投标人转化为A1;
9.原A所提交的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受到质疑后,由A1与相关银行协商,但未获同意;
10.由于在评标过程中的种种问题,A1、A2陷入困境,考虑到可能被作为废标,因此A1决定向招标人说明,如果中标,可以在现有报价基础上降低20%,获得招标人的认可;
11.A1高薪聘请投标委员会成员王某为其重新整理投标文件;
12.由于王某的斡旋与协助,A1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随后与第一候选人协商,以补偿其投标保证金并同时补偿其投标价格5%的方式,使其退出。
13.成为最终中标人。
问题:请对于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各个步骤经行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