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后抽查通知及合格人员公示(312人)
12月12日,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后资格抽查通知。根据通知,被抽查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考后审核相关手续,逾期会影响证书的发放。此外,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宿州市将开展2023年度审计、一级建造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
一、公示事宜
宿州市公示了2023年度审计、一级建造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共计602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将按规定处理。举报邮箱为szsrsjzjk@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宿州市人社局将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中随机抽取35人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并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抽查对象根据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准备材料并及时扫描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执业药师(一建或审计)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zsrsjzjk@163.com。执业药师践诺情况抽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审计践诺情况抽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审计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一级建造师践诺情况抽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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