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
A.“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6%
B.“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3%
C.“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D.“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4%
E.“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7%
A.“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6%
B.“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3%
C.“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D.“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4%
E.“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7%
第1题
A.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证和医院级别分别予以限定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需要随意进行调整
第2题
B.不得使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C.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D.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第9题
A.需采取甲类法定传染疾病防控措施由国家卫计委决定并公布
B.增加、减少、调整乙类法定传染疾病由国家卫计委决定并公布
C.增加、减少、调整丙类法定传染疾病由国家卫计委决定并公布
D.需采取甲类法定传染疾病防控措施由国家卫计委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10题
A.药品生产企业
B.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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