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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0万元,并通知了丙企业,但丙企业不同意。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150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不再承担150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C.丙企业不再承担50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加重了债务,且未得到丙的同意,丙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丙企业应承担100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而非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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