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倒塔但无人员伤亡(或仅造成人身轻微伤害)、无明显经济损失以及负面影响的,按照代维考核管理制度,按次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倒塔造成的损失由代维单位承担,当月考核不得高于80分。
B、倒塔后造成1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代维单位承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维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全面整改, 整改期间代维费按9折计算如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省公司直接终止该代维单位在该地市的代维合同。
C、倒塔后造成2人重伤或1人死亡或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代维单位承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维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代维费按8折计算如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省公司直接终止该代维单位在本省的代维合同。
D、倒塔后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2人及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代维单位承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维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代维费按7折计算如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省公司直接终止该代维单位在本省的代维合同。
E、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还应从重叠加处罚。社会影响较大但限于本省范围内,取消该代维单位两年内(由合同终止日起)在本省承担代维工作的资格社会影响严重、在国家级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等)被报道,立即终止代维合同,并将其纳入采购黑名单,永久禁止与铁塔公司合作,省公司依法向代维单位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