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以库存商品A产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机器设备),假定交换前后资产用途不变。丁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资料如下。(1)丁公司换出①库存商品一A产品:账面成本为4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万元,公允价值为60万元;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8万元(其中成本为5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贷方余额2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合计
A.利润表中确认营业收入40万元
B.利润表中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转回2万元
C.换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80万元
D.换入库存商品一A产品的入账价值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