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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在发生选址假想事故时,考虑保守大气弥散条件,非居住区边界上的任何个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任意()小时内通过烟云浸没外照射和吸入内照射途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得大于0.25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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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在发生选址假想事故时,考虑保守大气弥散条件,非居住区边界上的任何个人在事故发张后的任意2小时内通过烟云浸没外照射和吸入内照射途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得大于()
A.0.25mSv
B.2.5mSv
C.0.25Sv
D.2.5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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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选址假想事故仅适用于审批厂址阶段,作为确定厂址非居住区、规划限制区边界的依据。对于水冷反应堆,该事故一般应考虑(),否则应进行充分有效的论证。
A.燃料破损
B.一回路压力边界破裂.
C.全堆芯熔化
D.安全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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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核动力厂事故工况的环境影响评价可采用设计基准事故,在设计中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使设计基准事故的潜在照射后果符合下列要求:在发生一次极限事故时,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在事故后2小时内以及规划限制区外边界上公众在整个事故持续时间内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应控制在()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应控制在()Sv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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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核动力厂事故工况的环境影响评价可采用设计基准事故,在设计中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使设计基准事故的潜在照射后果符合下列要求:在发生一次稀有事故时,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在事故后2小时内以及规划限制区外边界上公众在整个事故持续时间内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应控制在()m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应控制在()mSv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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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在核动力厂()时,应考虑未来便利于实施退役的要求,制定初步退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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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减轻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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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核动力厂非居住区边界离反应堆的距离不得小于()
A.500米
B.1000米
C.2000米
D.5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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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实现核动力厂核安全目标,使用的主要手段是纵深防御原则。纵深防御原则一般可描述为五层防线。第四层防线:发生事故情况时,启用核动力厂安全系统,包括各外设安全系统,加强事故中的核动力厂管理,防止事故扩大,保护()
A.反应堆堆芯
B.一回路压力边界完整性
C.反应堆厂房(安全壳)
D.工作人员、群众、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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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核动力厂运行期间常规环境辐射监测关注的重点是对()影响较大的主要放射性物质和环境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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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对于惰性气体等项目排放的监测,核动力厂应采出()监测的方法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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