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会计师答案
请教: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标准预测试题五第1大题第24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某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2年5月,销售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销售免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为()万元。
A.0.89
B.1.96
C.1.07
D.9.82
【我提交的答案】: B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
【答案】C
【解析】-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07(万元)。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这公式不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X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吗?为什么是0.6X1200/(1200+1000)而不是0.6X1000/(1200+100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