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在本市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警察不得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作为处罚依据。()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制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目的意义:()
A.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
B.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C.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D.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机动车在本市有()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机动车在()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