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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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我国某省QG进出口公司就进口食品机械设备交易与某外商DM磋商。经往来多次传真友好磋商,已就买卖合
同的基本条款初步达成协议,但在我方最后所发的表示接受的传真中写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字样。之后,DM外商拟好合同书传真给我方,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我方认为需要修改,此时该设备的市场价格有下跌趋势,于是我方并未及时对DM公司予以答复。后来,外商多次来电催促我方开证,我方答复拒绝开证。试分析这一拒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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