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五第1大题第30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某市A、B两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A企业按约给付对方3万元定金后,B企业违约。A企业依法有权要求B企业给付()。
A.2万元
B.4万元
C.8万元
D.6万元
【我提交的答案】: D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
B[解析]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所以货物的交付,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则应由供货方在其所在地履行。本题中即应在乙地交付苹果。
【我的疑问】
难道给付的违约金不是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