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经营金银首饰的资质,2012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
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经营金银首饰的资质,2012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条,新项链含税零售价9 000元,旧项链作价2 000元,向消费者收取新旧差价款7 000元。
(2)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含税收入6 000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4 000元,镀金首饰收入2 000元。
(3)用一批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2 400元,商店该种项链平均价格为3 700
元,最低价格为2 800元,最高价格为4 200元(均为不含税价)。
(4)为顾客修理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8 000元。
(5)本月为某消费者加工金银首饰,该消费者提供材料含税价款5 850元,商店收取加工费含税金额1 170元。已知商店销售该类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5 500元。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6%。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小问,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为顾客修理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