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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882年CBOT准许(),大大增强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A.会员入场交易

B.全权会员代理非会员交易

C.结算公司介入

D.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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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
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二、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墓地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死去。问:1)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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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二、我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一、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墓地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

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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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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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lO万元人民币。6月
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l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

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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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市的张女士打算购买某知名商品“玫而美”牌女套裙,遂去商场购买了一套。回家后却发现,此并非“玫

而美”牌服装,而是J服装公司生产的设计和外包装与“玫而美”十分相似但名称为“玖而美”牌服装。于是,张女士向玫而美公司投诉。玫而美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玖而美”牌女套裙的标志和设计风格与“玫而美”非常相似,且售价仅为“玫而美”的2∕3,遂向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玖而美”生产制作单位J服装公司。

试分析:

(1)J服装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若是违法,违反了我国哪部法律?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请具体阐述J服装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哪条规定?该行为属于该规定中哪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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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假设,在王某死亡前,刘某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王某死亡后,刘某和李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
议,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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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中国公民林孝清与王琳于1978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林佳,1985年林孝清去美国留学,并取得在美国的居留权。1988年
林孝清与王琳离婚后,一直定居在美国,后在当地与另一中国留学生贾玫结婚并育有一子。1999年1月,林孝清回国发展,一直居住在A市岳汕区,贾玫和儿子仍居住在美国。2001年8月林孝清在国内因病去世。林的遗产主要有在岳汕区的住房一套,奔驰轿车一辆,银行存款人民币25万元,美元10万美元,在美国纽约的住房一套。林的女儿林佳、与林妻贾玫及儿子就林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个仲裁协议,约定将该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协议签订后不久林佳即以贾玫及其儿子为被告向岳汕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贾玫及其儿子以双方存在着仲裁协议为由,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请问:①贾玫及其儿子的抗辩理由成不成立,为什么?

②如果岳汕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中的遗产应适用何国法律进行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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