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请教: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试卷(4)第2大题第9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幸福食品有限公司向民众粮油有限公司订购面粉10吨,每吨5000元,合同约定幸福公司先付民众公司1万元作为定金,如有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幸福公司支付定金后,面粉价格暴涨,民众公司不履行交货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民众公司返还幸福公司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B.民众公司返还幸福公司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C.民众公司返还幸福公司2万元
D.民众公司返还幸福公司4万元
【我提交的答案】: BD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BD |
本题考查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位于今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由幸福公司选择适用,但两者不可并用。同时,适用定金情况下,民众公司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即2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ABD。
我认为可以退定金,同时履行违约金法则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