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三、李四、王五、刘六、丁七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的有关表述中,
错误的是:()。
A.张三、李四、王五、刘六、丁七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没立
B.假设张三、李四、王五、刘六、丁七有三人退出,则其余仍然能够共同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张三认购了股份总数的10%、李四认购股份总数的5甲o、王五认购股份总数的3%、刘六认购厂股份总数的7%、丁七认购股份总数的9%,余下的部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公司设立时候张三、李四、王五、刘六、丁七必须有三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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