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艾公司是一家从事轴承设计、制造的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对此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与员工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2002年邓正禾进入东艾公司,工作期间邓正禾将机密文件从公司的电脑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还刻意制作成光盘。2003年10月,邓正禾以私人理由离开公司,并将从企业获得的图纸等物品交还给企业。2004年1月,邓正禾和其他4人设立正禾有限公司,邓正禾占70%的股份并任公司总经理,主要从事轴承设计、制造。凭借从东艾公司获得的机密文件,正禾有限公司迅速占领东三省的市场。东艾
A.文件是邓正禾在工作期间正常获得的,因此,其行为没有侵犯东艾公司的商业秘密
B.机密文件是邓正禾盗窃得来的,其只是正禾公司的股东之一,正禾公司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使用的技术是邓正禾违法获得的,因此,正禾公司没有违法
C.东艾公司没有在东北开拓业务,邓正禾和正禾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东艾公司任何经济损失,因此也没有侵犯东艾公司的商业秘密
D.本案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法院应判东艾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