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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设立张李商贸有限公司,张以私有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李以现金2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张某并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在年检中被发现,此案应对()处罚

A.处罚张某由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B.处罚张李公司

C.处罚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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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李某、王某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张某以货币200万元出资,李某以商标权评估作价150万元出资,王某以专利权作价 50万元和货币200万元出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是符合规定的。 (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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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张某、李某、王某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张某以货币200万元出资,李某以商标权评估作价150万元出资,王某以专利权作价50万元和货币200万元出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是符合规定的。 (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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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B.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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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除飞亚公司外,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

A.欧陆公司

B.方正律师事务所

C.美澳公司

D.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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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案情:张某、李某、赵某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万元人民币,李某以价值20万元的房屋出资,赵某出资人民币10万元。后经营失败,公司欠甲10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50万元,甲知道张某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张某偿还所欠的债务。

问题:若你是甲的法律顾问,对甲的要求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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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第 76 题 除飞亚公司外,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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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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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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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刘某、高某、吴某共同发起设立世达股份有限公司,张某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出资,王某以其熟练运用该专利的劳务出资,李某以其信誉出资,赵某、刘某、高某和吴某以现金出资。世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赵某实际出资100万元,但是其对债权人甲负债200万元逾期未还,债权人甲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赵某在世达公司的股份。

高某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与公司从事一笔交易,股东会要求其将已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设定为质权,以提供担保。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本案发起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是( )。

A.专利权和专有技术

B.劳务

C.信誉

D.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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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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