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件的死亡三证: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及火化证。对于()有意外身故责任的险种,需提供上述三种证明中的()证明即可
A.含、任意二种
B.含、任意一种
C.不含、任意两种
D.不含、任意一种
A.含、任意二种
B.含、任意一种
C.不含、任意两种
D.不含、任意一种
第1题
同年7月2日,甲与跃星公司签订关于乙的死亡补偿协议书,内容为:①跃星公司谅解甲到跃星公司协商解决乙死亡事宜的举止行为,甲理解跃星公司的经济状况,双方同意以此协议作一次性了断,今后双方不得再提任何附加条件;②跃星公司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在公司操作运转机制上有待改进,并自愿一次性补偿甲人民币74000元(包括医疗、住宿、交通及丧葬等一切费用,另应扣除跃星公司垫付的费用)。同日,甲收到人民币65600元。同月20日,跃星公司收到甲交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死亡注销证明”、甲家庭户口簿及甲的身份证。同日,跃星公司未经甲授权,擅自向平保公司出具了签有甲姓名的申请保险理赔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为:甲全权委托保险公司业务员包某办理理赔事宜),并提供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证明”和甲的身份证。2003年8月16日,保险公司作出了赔付人民币6万元保险金的决定。同月22日,包某领取赔款后,随即将该款交与跃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跃星公司出具了收到人民币6万元赔款的收据。2004年4月19日,跃星公司又支付甲人民币2万元,甲在2003年订立的协议书上签名签收,并记载了“收到2万元整”的字样。
2004年10月28日,甲为保险金一事向保险公司提出交涉,此时保险公司通过业务员包某得知跃星公司收取了保险金,并告知甲。甲遂诉讼至法院主张权利,要求跃星公司返还乙的6万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请问:
(1) 该2万元是否属于保险金?
(2) 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向谁承担?
(3) 跃星公司是否可以取得乙的身故保险金?
第4题
A.直系亲属领款人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派出所证明、户口本、居委会及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B.领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C.退休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D.托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由该直系亲属签名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申领人还需提供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医疗IC卡)备查
F.领款人持有银联标志的厦门地区银行卡
第5题
A、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B、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C、在境外死亡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确认死亡的《领事函》或者死亡公民境内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D、人民法院出具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或者宣告死亡判决书。
第6题
A、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B、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C、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D、人民法院出具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或者宣告死亡判决书
第9题
A、重复户口,核查对象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无法联系,经派出所民警调查后,予以注销其中一个户口。
B、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后,经核查发现其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的,注销其申报的户口。
C、公民弄虚作假非法迁移落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注销其迁入户口。
D、户口长期未变动、未办过身份证,户籍地址查无此人且无任何知情人的,注销其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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