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生产企业系居民企业,2019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⑴主营业务收入4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100万元; ⑵其他业务收入1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50万元。 ⑶营业税金及附加52万元。 ⑷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50万元。 ⑸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费150万元。 ⑹财务费用60万元,其中含年初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6%)。 ⑺营业外收入17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 ⑻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1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元。 ⑼投资收益30万元,系直接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投资时间为2015年)。 其他资料: 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费用35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5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⑵本年以自有资金购置并投入使用环保专用设备1套,投资额500万元;该套环保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专用设备,符合税额抵免条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给企业2019年度可予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4.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