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城市法典中有许多属于城市法院的判决汇编,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德国的()
A.《萨克森城市管辖法》
B.《比萨城市法典》
C.《米兰城市法典》
D.《毕士托瓦法典》
A.《萨克森城市管辖法》
B.《比萨城市法典》
C.《米兰城市法典》
D.《毕士托瓦法典》
第7题
通过对下列某行会章程条文的分析,说明中世纪西欧行会的职能: (2)如果自己没有从事手工业的本领,如果又不是匠师的儿子,任何羊毛织工及任何其他人,在巴黎地方的界限内,不得拥有作坊。 (3)每个巴黎羊毛织工在其家内可有两台宽织机,一台窄织机,但是在他家以外不得有任何织机。 (8)每个羊毛织工在家内至多可带领一个学徒,但带领他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年的服务期,收费四个巴黎“里弗尔”…… (10)只有在服务已满四年的情况下,又需经匠师的同意,学徒才可赎买服务。 (23)凡织工在巴黎制造全幅布者,须备有同样坚韧的经纬线,而全幅布内须不少于1600条线并须有7“迦尔特”宽,5“迦尔特”长;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任何织工不得在巴黎织造全幅布。 (31)任何人在织造布匹时不得在真正羊毛中夹杂着羔羊毛,倘使这样做,每匹须付10个“苏”的罚款。 (40)织工行会会长必须召集夜间哨兵,在这方面,他是国王的官吏,应该依照誓言尽力办得妥善。 ——摘自《巴黎羊毛织工行会章程》(13世纪) 我们过去曾组织、现在还是要组织议会,使它在将来具有最大的权威和力量。在我们城市公社里,所有那些团结手工业者的18个行会,每个应有一个会长参加议会。其中组织庞大、受到尊重的行会还可推选另一个代表和会长一起参加议会……新的29个会长和代表行会的议员,须依照上述规则改选市长、副市长、监印官和征税员…… ——摘自《奥格斯堡第二次行会文告》(14世纪)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上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