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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商贸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服装厂位于武汉,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双方签订合同是在长沙,加工行为将在黄冈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武汉或者广州的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C.长沙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黄冈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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