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条城市道路建设中,需埋设一条污水管道,总长3. 14 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其中26#井至28#井管段长140 m,因需要穿过一片居民旧楼及超市,无法明开槽,设计为管内径为1350mm的顶管管线,采用手掘式顶管施工法来完成地下的穿越。现知上游(26#)管内底标高36. 7266 m,下游(28#)管内底标高34.626 m。由于该段地质条件影响,顶进所需顶力较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采用长距离顶管的中继间法技术,在顶进时增加三个中继间的项管施工方案:
(1)通过水文地质调查,26#~28#井段地下水初见水位在35. 95 m,要确保顸管作业的工程质量,必须进行工程降水,使地下水位降至34. 026 m以下。
(2)施工中,第二个中继间拆除时,采用的拆除顺序为先底部、次顶部、后两侧。
(3)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在该单位工程开工前进行了书面的技术交底。但对26#~28#井段的顶管这一部位工程,开工前只由负责顸管作业的施工工长对施工班的作业人员进行了口头交底,没有书面记录,更无签字手续。
(4)监理单位对硕管方案的审批中,要求26#~28#井段单独做闭水试验。并要求施工单位明确该段264、289顶坑何时回填在方案中作出交代。
问题:
1.根据《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第6.3.1条要求,本顶管段降水井平面布置的要求是什么?
2.第二个中继间采用的拆除顺序是否正确?请说明中继间工作前应进行的工作及中继间拆除的正确方法和顺序。
3.顶坑内导轨及设备安装有何要求?如顶进坑放在28#处,计算出导轨应安装多大纵坡才合适?关于顶进段的技术交底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4. 26#~28#井段单独闭水,计算其灌水水头标高与什么因素有关?计算出灌水水头标高。确定回填应在何时进行才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