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论述题】测一测你的沟通能力怎么样。 请仔细阅读每一条...

【论述题】测一测你的沟通能力怎么样。 请仔细阅读每一条,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在右侧相对应的适当数字上划上一个√,A表示:没有或很少时间是这样;B表示:偶尔如此;C表示:常常是这样。 1、如果我发现了别人的优点,我会称赞他/她 A B C 2、别人乐于向我述说 A B C 3、我情绪不好的时候,根本不想理任何人 A B C 4、与人交谈时,我会问:为什么…… A B C 5、与人发生冲突后,我会主动言归于好 A B C 6、我觉得人心难测不可交 A B C 7、我会主动征求别人的意见 A B C 8、与别人看法不同时,我很想让对方听我的 A B C 9、我认为各人干各人的事,关系好坏无所谓 A B C 10、别人说我说话口气咄咄逼人 A B C 11、我会打断别人的话 A B C 12、我会换个角度将心比心来看别人的做法 A B C 13、我能委婉地表达我的建议或反对的观点 A B C 14、交谈时,我会注视对方的眼睛 A B C 15、我很注意人们无意间身体姿态所流露的心情 A B C 16、别人跟我讲话时,我会东张西望 A B C 17、别人说我表情太严肃了 A B C 18、别人不听我的劝告,我并不生气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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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填空题】再听录音或仔细阅读文本,并完成测验。 Program...

【填空题】再听录音或仔细阅读文本,并完成测验。 Programming Languages Student: Professor Martin, I just finished my Java assignment, but I still have some questions. Instructor: Sure, Andrew. Student: I’m having a hard time keeping all the languages straight. There are so many. Instructor: There are quite a few. Which ones are you having trouble with? Student: All of them. I think it’s confusing to have all these (1). Instructor: I see where you’re coming from. It’s a lot to learn. Student: But why are there so many different languages? Instructor: The first reason is that it makes developing (2) easier. Student: How is that? Instructor: The computer only understands commands in (3) language, or (4) digits. It would take programmers a long time to write programs in binary format. Student: I see. Instructor: Instead, programmers use human readable (5) languages, like Java. That allows us to write programs faster than ever before. Student: I understand that. But why are there so many human-readable programming languages? Instructor: Some human-readable programming languages are more appropriate for certain kinds of software. Does that answer your question? Student: Yes. I guess that makes sense.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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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下面是关于某测试设备的叙述,仔细阅读并分析,回答问题1至问题4,将答案填入对应栏内。

【说明】

某测试设备是一个嵌入式系统,是为了测试一个专用设备而研制的,如下图所示。测试设备用于测试被测设备的各项软、硬件功能,包括2路RS232串口、2路模拟量、电源以及专用设备的其他内部部件。在被测专用设备内部有专门的自检测程序,来测试内部各部件。测试设备的串口与被测设备相连接,加电后,通过按测试设备的周边键与被测设备握手同步,再向被测设备发送检测消息,被测设备测试自己的某项功能后,通过串口将测试结果发回给测试设备,显示在测试设备的LCD屏上。

测试设备的硬件由处理器模块、IO模块和电源模块组成,处理器模块上有CPU、存储器、2路串口、键盘控制器;IO模块上有D/A、A/D转换器,用作为模拟量输入和采集电源的电压值,以测试被测设备的模拟量和电源;电源模块提供测试设备的电源;测试设备模块间采用ISA总线。

测试设备的2路串口与被测设备相连,同时测试设备的D/A、A/D转换控制器的输入线路与被测设备的模拟量和电源线相连,可直接测试被测设备的2路RS232串口、2路模拟量、电源。

测试设备的软件由底层驱动(串口驱动、D/A、A/D驱动和自定义键盘驱动)、嵌入式操作系统和测试软件组成。

设存储器容量为4兆字,字长32位,模块数为4,分别用顺序方式和交叉方式进行组织,存储周期为200ns,数据线宽度32位,总线传送周期为50ns,请计算顺序存储器和交叉存储器的平均存取时间(单位:ns)和带宽(单位:位/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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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填空题】阅读十字接头零件图,回答下列问题 [图] 1.根...

【填空题】阅读十字接头零件图,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零件名称的结构形状判断该零件属于_____类零件。 2.十字接头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3.零件长、宽、高三个方向的主要基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4.该零件用了___个主要图形来表达,采用________方法表达内部结构,用__________表达肋板的形状和厚度。 5.指出主视图中下列尺寸属于哪种类型的尺寸80是_____尺寸,38是_____尺寸40是_____尺寸,24是______尺寸,110 是______尺寸 6.最大极限尺寸是________,最小极限尺寸为______,公差为______查表改写成公差带代号后应为_______,表示基___制的_____孔 7.的含义表示被测要素为________________基准要素为________,公差项目为________,公差值为________。 8.零件上共有___个螺纹孔,它们的尺寸是___________________。 9.该零件中要求最高的表面为___________内圈面。其表面粗糙度为____。 10.在指定位置处画出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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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酒后驾驶)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8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1年2月7日,正月初五。刚刚结束了一场愉悦聚会的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6组村民苏某某,在醉酒且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返家。19时左右,车辆行驶至109国道永宁县望远镇时,苏某某将车开到马路对面,与灵武市梧桐树乡李家圈村村民沈某某驾驶的小车迎面相撞,造成3人死亡,其中包括1名仅5个月大的男婴,另有6人受伤。

2月7日,21时许,中宁县交警大队全警出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正当协警员黄鑫、白涛、肖凯在民警带领下依法开展路查工作时,突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宁E•A5010微型面包车,冲过该大队在中宁县宁安南街恒达宾馆路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反光锥桶,将毫无防备的3名协警员和1名正在接受检查的驾驶员撞伤。

4名伤者均为轻伤。经检测,董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93毫克,属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春节期间,按照公安部部署,宁夏自治区先后于2月6日、7日、12日、16日掀起4次集中查处酒驾“风暴”。全区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8227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0起,行政拘留30余人。去年,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23%。但通过今年连续几次专项治理,这一比例直线下降至4%。

2.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一份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酗酒肇事立案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有数据表明:今年1月初至6月底,因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一个月内西安城区就查处酒后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94起,这其中还不包括侥幸逃脱的。前段时间在西安西大街就有一起酒后肇事,当时车速近80码,连撞两车都没停下。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一般被查出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等措施。

3.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另外有80%的网友认为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理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

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的胆量顶风违法。”

4.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

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

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人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追在眉睫。

5.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拿大《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8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加拿大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关注和整治醉驾行为,最具有影响的全国性反醉驾组织

——加拿大“反对醉驾母亲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醉驾是危险的犯罪”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案例大幅下降。

在西班牙,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西班牙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者的处理近年来逐渐加重。

2007年底,西班牙议会修改了道路安全法规,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

在新加坡,实行教罚并重,治理酒后驾车。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臼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

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0000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

在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驾照要被扣掉6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2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

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扣35分,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扣13分至25分。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

6.2009年3月11日14时40分许,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左武、王际鹏等3名交警,驾驶巡逻车在繁荣路和前进西街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男子从一家饭店走出,驾驶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沿前进西街向南行驶。交警驾车追上该车,示意驾车男子在路边停车。

男子停车时正在打手机,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男子被叫上警车接受处理。交警发现,该男子是长春市某局干部董某,驾驶的是公务车。交警对董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他每百毫升血液含有84毫克的酒精,属于酒后驾车,要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董某说:“我是??局的,你们照顾一下。”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左武表示必须依法处理,不能徇私,董某在后座打了他肩背部两下。下车后,董某又指着左武的鼻子说:“你等着,咱们以后有碰到的时候!”紧接着骂了一些污言秽语,并狠狠照左武的头面部打了一巴掌。左武的两名同事拦住董某,打了110报警电话,巡警赶来将董某带到辖区派出所。

7.整治“醉驾”,对官员不应网开一面。

接连几起酒后驾车导致的血案,引发了一场全国性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

基于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如何处置醉驾官员”自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广州番禺某镇被查时称“醉驾是工作需要”的纪委书记梁某就是其中一个。媒体调查发现,梁某19日晚被查,然而事发当晚梁并未被拘,次日上午还照常上班。番禺警方解释称等抽血结果出来后再拘并无不妥,公众则质疑“这样做会给醉驾者逃脱惩处的机会”。

依据有关规定,在强制抽血的检验结果出来前,有醉酒嫌疑的驾驶员应该被控制而不能放回去,除非当事人出现身体条件不允许的特殊情况。如此看来,番禺警方对醉驾官员梁某的惩处就有了袒护之嫌——这种做法,既伤害了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也容易使醉驾问题转化为领导干部和民众之间的矛盾。

醉酒驾车是一种普遍性、平均分布的问题,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开车,人人醉酒开车都会危及交通安全。所以,醉酒驾车是醉酒者对公共规则和公共安全的侵犯,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而不是富人与穷人、民众与官员、强者与弱者的矛盾。也就是说,公众的“敌人”是无视法律的醉酒驾车者,而不是官员或者富人。

但是,如果执法者在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中不能公正执法、严守程序、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地惩处每一个违法者,就会很容易激起民众敏感的愤怒,从而使本属公共矛盾的醉驾问题演化为官民矛盾、官民对立,甚至官民冲突。

如果平民违法必究,而有些官员则能依靠权力的羽翼轻易逃脱法律的惩罚,这将使法律缺乏公信力。在这种语境下,公众将会对“公正执法”充满怀疑,对法律能否平等地惩罚违法的官民充满不信任。因此,每逢有针对某个社会问题的专项行动,舆论的眼睛总是本能地顺从着民众而紧盯官员群体,很自然地将“能否一视同仁地惩治官员”视为执法是否公正的衡量标准,以“有罪推定”逻辑紧盯每一个执法细节,试图从中找出证据印证自己的猜想。

在这种舆论的聚光灯和放大镜下,执法者哪怕有一点儿程序瑕疵,也会被敏感的舆论抓住不放,成为公众发泄不满情绪的出口。一起普通的社会事件就可能激化成严重的官民矛盾,邓玉娇案是这样,胡斌飙车案也是这样。番禺警方违反程序让醉驾的纪委书记“照常上班”,显然使矛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将矛头指向醉驾者,而指向官官相护,指向法律对官员的包庇,指向违法不受追究的特权。本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很可能演化成民众与官员群体的矛盾。

这种矛盾转化,既使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又激化了官民冲突,更有害于醉驾问题的整治。如果官员违法受到袒护,人们还有什么理由尊重法律呢?人们可能因此沉浸于官民冲突的受迫害想象中,而忘记了醉驾是一种公害。

理性的执法者,应该能敏锐地感受到公众的情绪。所以,在针对醉驾的执法上,越是涉及官员的案例,越是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同时还要做到透明公开,一视同仁,绝不护短,借此向公众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消除公众的疑惑。

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指出: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

2011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据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酒驾行为从严查处。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在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2011年5月3日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单某某因醉驾,成为宁夏醉驾入罪“第一人”,将被处以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自5月1日“酒驾新政”施行至今,宁夏共查处酒后驾驶l6起,其中醉酒驾驶4起,抓获醉驾犯罪嫌疑人4名。

5月3日22时左右,单某某驾驶宁D25233号轿车沿大武口区文明路由北向南行驶,与张某某驾驶的宁BC514:0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大武口区交警支队发现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拒绝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值班民警只得将其强行带到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经检测,单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95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因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5月4日18时10分左右,银川市兴庆区李某等7人在永宁望远镇某餐馆就餐期间饮用5瓶白酒,6瓶啤酒,2瓶果啤酒。22时左右,李某酒后驾驶宁AEE976号东风牌轿车从109线西边餐馆出发,欲返回l09线东边蓝山帝景建筑工地。就这短短半截路,心存侥幸的李某将车行驶至蓝山帝景售楼部时,与路旁行人杨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后,李某不顾受害人阻拦,强行将车驶离现场。当李某返回现场后,被民警控制。经血液乙醇检验,李某体内血液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212毫克,属醉酒驾车,李某对酒后驾车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永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三、作答要求

1.请结合给定资料分析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1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150字。

2.资料中,外国对于酒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谈谈你的看法。(15分)

要求:分析透彻、条理清晰。300字右。

3.有人认为“整治酒驾,当用重典”,你是否同意该观点,请谈谈你的看法。(15分)

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字数在400字左右。

4.给定资料6、7中指出,对官员酒后驾车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请分析资料,指出其危害。(20分)

要求:表述准确,层次分明,引例恰当。400字左右。

5.根据给定资料,结合你对酒后驾车现象的分析,请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问题,提出治理方案。(4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观点明确、语言畅、论述深刻,有说服力。字数12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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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二、阅读理解:共15题。每道题包含一段文字,后面是一个不完整的陈述,要求你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来完成陈述。注意:答案可能是对文字内容的复述,有的则满足了陈述中其他方面的要求,你的选择应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请开始答题:

在教育领域,有个路人皆知的道理,即无论采用笔试的形式还是其他手段,都无法预先衡量一个人在一份既定事业中是否会成功。当然,有些测试确实可以衡量一个人具备的具体技能’但是,这些考试却无法表明,拥有这些有限技能的人具备做好正在申请的工作的能力。知道如何熟练地打字并不能使此人成为一名优秀的秘书或作家,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使用工具也不会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手工艺人。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 )。

A.教育和一个人未来的事业没有关系

B.考试能够测量一个人的工作技能

C.-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不能仅仅依靠教育的作用

D.教育领域中的测查手段不能全面测查一个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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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拆迁问题)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8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拆迁”这个曾经让许多人充满幸福与期待的字眼,在某些地方开始与“痛苦”“不公”等词汇相联。对于许多拆迁户来说,一座房子被拆,却又得不到合理补偿,带来的并不只是心理上的失衡,更实际的是,一些人因此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交通、就医、入学不便,生活成本增加等问题。

某日,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大街62号的袁某家,被三四十人和两辆铲车团团围住,几分钟内住房就被拆毁。倔强的袁某在家门口的废墟上搭了个塑料棚,一住就是半个月。

如果说采用暴力、野蛮行为强拆群众房屋,给拆迁户留下了沉重创伤的话;那么,政府安置补偿措施不到位,给拆迁户带来的则是一种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难言的苦痛。济南拆迁户井传芝愤愤不平地说:“房屋拆迁不是‘过家家’,政府说拆就拆,也没签任何安置补偿协议,口头答应拆一平方米补一平方米,事后却不认账。”据介绍,她原来住63平方米的房子,出租一部分,每年能收人4000多元,拆迁后只按每平方米13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住新房却要按每平方米670元的价格自己花钱买。她说:“我们本来过得好好的,现在房子一下子没了,还要拿出5万多元重新买房子,怎么出得起?”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城建项目所引起的“圈地风”风靡一时,由拆迁引发的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城市拆迁已成为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一大焦点。拆迁纠纷同时引发行政诉讼异常升温。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统计,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出现逐年迅猛增长的势头,2003年增幅达60%,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数倍的增长。浙江省政法委调查表明,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城市房屋登记管理等引发的矛盾急剧增多,由此引起的“民告官”案已占全省行政诉讼案的四分之一。

专门代理房地产诉讼的青岛中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振海说,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程序不合法、安置补偿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之名、粗暴对待拆迁户等拆迁行为,使拆迁户的私有财产遭受损失,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于向阳认为,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城市拆迁本不可避免,但违法拆迁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普通百姓的家庭命脉,房子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很多拆迁户并没有因为拆迁而改善居住条件,相反却越拆越穷。拆迁使富裕起来的居民再次沦为城市贫困户的现象值得关注。

2.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重庆市民杨武、吴苹夫妇在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拥有一栋两层高的小楼。2004年9月由于此地要开发,杨、吴收到拆迁通知书,但由于和开发商多次交涉未能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两人拒绝拆迁。两年多过去了,开发商为了不影响进度,动手在周边已拆迁地区进行地基开挖,结果形成了周边是深坑、唯有小屋孤伶伶立在中央的“奇观”。

2007年2月6日“钉子户”照片首度被粘贴网络;3月初各大站点论坛开端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文章;3月8日,《南方都市报》首度刊登此新闻,随后引发各媒体跟进报导。随着各大站点和网友的转贴讨论,逐渐炒热此话题,直至成为家喻户晓的事件。在持续近一个月的紧张对峙之后,4月2日重庆市杨家坪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对象杨氏夫妇,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与拆迁方最终达成协议。

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指出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通知要求,要严格拆迁程序,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止采取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进行拆迁。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国外政府通常强调,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确保公正补偿。

某研究社会转型的学者指出,政府直接参与强制拆迁的背后,不是简单的权力滥用问题,而涉及到政府职能定位的深刻本质,我们还是不懂得,现代政府对社会生活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引导管理、提供服务,而不是动辄直接介入,全面干预,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

某民间维权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005年的拆迁事例中,有的城市超过百分之六十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并且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其补偿费不到法定标准的十分之一,政府部门挪用、挤占、贪污拆迁补偿资金现象严重,监管不到位。

国外、国内媒体的报道则主要集中在大量政府公安、城管强制拆迁过程中,引发群体性暴力冲突,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

3.辽宁省副省长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上反复强调“一个居民不同意都不能强拆”“要做到逐户征求意见,想办法沟通,达到居民满意为止”,实现“和谐拆迁”。辽宁的谨慎自然让人联想到重庆“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市长在回应“钉子户”事件时说得好,此“钉子户”在重庆存在长达两年多,本身就说明我们是一个法治政府。各方心里都有个底线,政府、开发商与“钉子户”都尊重法律自然好。但若论及拆迁是否关涉到“老百姓的公共利益”,则产生了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公共利益肯定不是政府说了算,也不应是“有史以来最牛的开发商”说了算,而应是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如何说了算呢?至今缺乏严格的程序和界定。

今天的中国,无疑是在经历一个飞速发展和新旧交替的时代,城市规划建设每天都在进行,政府对土地的征用和居民拆迁当然难以避免。但是,当残垣断壁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纷纷塌落时,我们社会中的某些传统屏障却始终冥顽难移。这种严重的不协调,势必导致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以及相关恶性案件的频频发生。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司法原本是解决社会矛盾、寻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大陆各地的拆迁纠纷急速增加,民怨逐步升温,而在最近发生的有关事件中,被拆迁人却没有选择司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要采用令人扼腕叹惜的非理性的方式。这足以令人惊醒,令人深思。

在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中,其第五条修正案专门规定:“非依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要求州政府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取得私有财产并保证不得拒绝法律对公民的平等保护。各州宪法对此问题也有类似规定。

在美国,征收主要分两种形式。第一种称为Po1ice power,通常直译为警察权,是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伦理以及福利而无偿对所有人的财产施以限制乃至剥夺的行为。警察权包括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以及健康法规(Bui1ding and Hea1th Code),让移要求(Set--back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11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1 Contr01)等。警察权准许政府规划私人土地,而不需要支付补偿。这种征用的方式得以适用的场合非常有限,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制约。第二种是有偿征收,英文称为eminent domain或condemnation,指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行为。这里讨论的主要是指第二种征收形式。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关于有偿征收(emingnt domain)的规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该修正案规定了征收的三个要件:

(1)正当的法律程序(Dueprocess of 1aw);

(2)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

(3)公共使用(Pub1icuse)。

4.2009年4月10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采取投掷汽油瓶和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等方式阻挠,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钟昌林再次带领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人员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依法拆除。“当时胡昌明虽不在现场,但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在其违法建筑楼顶平台上的前妻唐福珍及亲戚10余人联络,对执法人员的喊话、劝说置若罔闻,再次采取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进行阻挠,致使10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烧伤。当然,在拉扯过程中双方有一些肢体抓扯,这也是事实。”钟昌林说。

在相持了近三小时后,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做出极端举动:向自己身上倾倒了汽油并用自备打火机点燃。楼下的消防队员立即用泡沫水枪喷洒灭火,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迅速搭梯攀登救人,唐福珍身上的火随即被扑灭。

唐福珍被执法人员从违建楼顶救下送往医院后,金牛区有关方面迅即派出专人,24小时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成都军区陆军总医院专门成立了副院长牵头的专家医疗组,采用最好的设备和技术予以救治,并先后两次对唐实施植皮手术。

11月29日,唐福珍因伤情严重突现生命危险,金牛区、街道领导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医院协同医务人员全力施救。深夜时分,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面对这些过去没有过的社会冲突和矛盾,需要转变我们看待这些冲突和矛盾的思维方式。最基本的、首先的一个前提是,这些利益本身往往都是正当的;人们利用各种方式来追逐自己的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也都是正当的。这样,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利益的冲突和表达,就将会成为一个常规性的现象。在我们过去的观念中,对利益冲突有几个明显的认识上的误区。第一,不承认利益冲突的合法性,甚至对利益冲突作一种负面的道德评判。以为利益冲突是一种自私的表现。第二,往往过多地从政治角度来理解利益冲突。一说到利益冲突,就很容易将之与反对政府甚至社会动乱联系起来。结果往往是忽视了建立能够容纳利益冲突和利益表达机制的种种制度安排。

5.2010年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如今,宜黄“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这是萧瑟秋意中令人眼前一亮的春色。平心而论,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免去职务,相关责任被及时处理,是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抵达正义的重要一环,是取信于民,给公众一个交代的必要步骤,更是告慰自焚者和钟家人的必由起点。

处理宜黄“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是取信于民的坚实一步,这是个进步的起点。但在具体的事件处理方式上仍有更多值得期待之处:

其一,相关部门在信息披露上,如何更及时更准确更充分?自焚事件发生在9月10日,消息甫一传出,舆论哗然,互联网上更是激愤一片,但直到12日下午,当地部门才发布通报,首度回应“拆迁户烧伤事件”,这显然就错过了最佳回应时间,遮蔽了公众知情权。此外,从11日到18日,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除了一则通报之外,公众再也看不到当地部门的即时回应,这就必然加重民意疑窦,客观上制造了官民对立。

其二,如何确保真相完全呈现?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没有真相就不可能达成共识。有关该事件的通报称:9月10日上午10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钟如奎家中开展政策法规解释和劝导工作,其间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这种自辩色彩明显并且有违事实的说辞,强化了舆论的抵触心态,更激起了无数网友的逆反情绪,使事态更加恶化。显然,如果当地部门回应及时、实事求是,也就不会引发民意如此反弹。

此外,人们更想知道的是,如何避免类似拆迁悲剧发生。《人民日报》目前针对宜黄“9•10”拆迁事件刊发评论称,权利救济不能等到矛盾激化那一刻。被拆迁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谈判筹码与谈判能力都相对弱小,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其权利救济有积极意义。拆迁房屋评估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迁之前就应有的救济手段。

不管怎么说,“9•10”拆迁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级部门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诿的执政意识。处理责任人是一个令人欣慰的阶段性成果,接下来如何采取措施,画上一个让公众满意的句号,我们拭目以待。

6.现在的拆迁条例没有“征收”两字,也就是对如何规范政府征收权力,未予任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拿到政府发给的产权证,而拆迁人拿着政府发给的拆迁许可证,两个证其实就发生了一个冲突。从政府角度来讲,前面给你发了一个产权证,后面又给他一个拆迁许可证。如此,在被拆迁人仍然拿着政府发放的产权证的同时,拆迁人却又拿到了政府发放的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注定要被拆,剩下的“权利”仅仅是与拆迁人谈如何补偿安置,这是极其荒唐的。

《南都周刊》2010年第1期以“拆迁荒诞剧”为题,对目前暴力拆迁的现象进行了专题分析报道。该刊认为:实际上,暴力拆迁已经演绎成一部令人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剧,甚至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围绕拆与被拆,博弈的各方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发展出各有特色的策略,并衍生出各种职业化、专业化的博弈角色。他们当中,有职业钉子户、有专业上访户、有职业拆迁队、有“拆迁点子人”。因为拆迁,原来的信访办主任走上了漫长而无望的上访道路;因为拆迁,原来的拆迁队长应聘为职业“钉子户”;因为拆迁,现任的法官摇身成为了告状人。这种连最天才的编剧也未必编造得出的角色转换,将拆迁这部大戏,从正剧变成了荒诞剧。该刊还回溯了拆迁的过往悲剧:2003年南京市民翁彪自焚抗议住宅被玄武区拆迁办强行推平,身体中度三级烧伤;2006年菏泽市民李民生上吊自杀身亡以此抗议房屋补偿价格偏低;2007年苏州市民马雪明一家在拆迁公司的强拆过程中砍杀拆迁人员致2死1伤,夫妻儿子全部获刑;

2009年成都市民唐福珍自焚,以“伤己”的方式进行极端抗议……

在一些地方,为了“公共利益”的开发通常都转变为少数人受益的项目,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政府公权力的强行推进,冲突由此而生。数据显示,国家信访局从2003年到2006年接待的上访人数当中,有近40%涉及拆迁,而在当时的建设部这个比例竞高达70%~80%。

7.开发商主导的拆迁模式不合常理的地方在于,开发商原本就不该与被拆迁人发生联系。就好像甲(政府)从乙(被拆迁者)处买东西,然后卖给丙(开发商)。可是现在是乙和丙直接谈起了价格,甲坐地收差价。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利益指向其实是非常清晰的,即都是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合

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的。只有政府的利益指向是模糊的。政府本应该代表公共利益决定是否拆迁,并运用行政权力平衡各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现实中,政府在城市拆迁中还可能表现出其他利益追求,例如片面追求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营造政绩,直接获取土地出让金,等等。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政府和开发商形成利益同盟,成为强势的一方,而被拆迁久则成为弱势的一方。

在政府看来简单省事的开发商主导的房屋拆迁模式,很容易损害拆迁活动各方参与者的权益。被拆迁人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为了尽快完成房屋拆迁,开发商会将房屋拆迁工作承包给专业的拆迁公司;为了减少拆迁费用的支出,拆迁公司又会有意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为了排除拆迁障碍,拆迁公司甚至不惜采取违法拆迁或者野蛮拆迁,直接伤害了被拆迁户的财产和人身利益。再加之,政府有时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拆迁活动,利用公权力干预拆迁人的私权利,最终造成被拆迁人权益的损害。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开发商的资金投向,大多以行政手段决定基本价格,压制市场价格。这样,开发商就能够以较低的开发成本取得较高的利润。尤其是当政府和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时,被拆迁人的权益会受到更大的损害,自己的房子不得不拆,对指定的价格不得不接受。

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政府部门并不能完全退居幕后。拿到土地的开发商抱怨政府开具空头支票,批评政府只收取土地转让金,却不提供平整好的建设用地。对于开发商而言,政府是土地的出让者,可以说是商品的销售人,开发商是土地的受让者,可以说是商品的消费者;当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不堪使用时,当然要找这个商品的出售者解决问题,政府作为销者自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另一方面,被拆迁人没有得到合理补偿或者蒙受野蛮拆迁之苦,必定会将怨气发泄到政府身上。这样一来,政府本想回避矛盾,没想到反而将拆迁的矛盾最终汇集到了政府自己身上。

另外,政府要从开发商那里获取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必然要将这笔出让金打入开发成本,最终又把它全部转嫁给广大购房者。因此,政府获取土地出让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民争利”的问题。其实,开发商也不轻松,他们要面对“钉子户”的顽强抵抗,拆迁速度、施工进度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无形中增加了其开发成本。尤其是他们一方面要面对来自政府的种种压力,另一方面又要面对被拆迁人多种方式的抵制对抗,常使自己处于风口浪尖,成为矛盾的焦点,甚至留给社会不好的印象。

8.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正式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即将取代《拆迁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有专家认为,“拆迁”一词由“搬迁”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专家解释说,“搬迁”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经过“征收”程序后,房子归政府了,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法制日报》解读了“新条例”的十大亮点: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开发征收彻底分开;政府是公共利益征收的唯一补偿主体;政府征收房屋必须要两次公告;发生“公共利益”争执交司法判决;危旧房改造必须有90%以上人数同意;征收补偿额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尊重被征收入补偿方式多样选择;野蛮暴力强制搬迁者可追刑责;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商业拆迁强调自愿公平,政府不介入。

9.在英国,政府或职能部门征用土地依据的是起源于19世纪的《强制征购土地法》。强调议会在确认土地的使用目的有利于公众利益前提下,用地部门才可以依法获得强制征用土地的权力。但在此期间,征地部门必须证明该项目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符合公众利益的案例”。

在日本,是遵循于l953年就通过的《土地征用法》,该法授权日本政府在修筑公共设施时可以向社会征用土地。

在德国,则是按照《建设法典》的第85条、86条和87条规定:为了公众利益,可以征用土地。

在美国,因为国家对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国家征用权”的概念就成为一项受到严格限制的权力。而在实践中遇到两点问题,其一,此间在法理上的两个核心要件之一,即“公用”,而一旦被拆迁者提出“此为私有”,那么就直接冲突于“公用”,成为死点,几乎无法逾越;其二,“合理补偿”。而国家征用私地并不允许随意多给补偿费,因为征用开支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多与少,便进退维谷。

在英国,被确认适用《强制征购土地法》的门槛是很高的。征地部门必须证明该项目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符合公众利益的案例”,比如证明该项目所带来的好处超过某些被剥夺土地的人受到的损失。并且在此基础上,《强制征购土地法》实施的第二个月,拆迁户可以得到10%的额外补偿。如果拆迁户是生意人,还应得到一笔商业损失的补偿。

在德国,因征地而做的赔偿,其额数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按市场价格给予赔偿为基本原则。具体做法则是由地区专员委托半官方的组织——房地产评估委员会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征地赔偿额。此间如发生争议,可引入房地产评估专家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也可以向州法院控告,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一般来说,如果两份专家评估报告的赔偿数额相差不是很大的话,法院作出倾向于高值的决定。

10.美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分为商业性拆迁和公益性拆迁。商业性拆迁是一种单纯的业主和房地产商之间的民事交易关系。政府只进行城市规划,是维持拆迁秩序的中立者。美国几乎每个县都通过直接民选建立了自己的区划委员会,负责本县的区域规划立法。区域规划立法极为详尽,甚至具体到每一块地的用法。一个房地产商想要开发一块地,不论他是否已经事先购买了这片土地以及住户的房产,都必须向该委员会递交详细的开发方案。委员会面向公众召开听证会,利益相关的民众全部有资格参与。依据听证结果,委员会进行表决,作出最终决定。如果开发案通过了,拆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自愿买卖,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补偿标准的公平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美国实施公益性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重要空间法》。该法涉及一个重要概念:国家征用权。“国家征用权”是指政府无需财产所有人的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力。当公共目的需要私人财产而所有人不愿出卖土地时,政府可以使用其强制征用权于所有人处强征得其财产。但是,“国家征用权”并不表示私权利的无条件放弃或被剥夺,该权力的行使受到了严格限制。征收须具备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指征收的程序必须合法合理,公平补偿是美国公用征收的基本前提,公共使用即征收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美国将公共利益界定的权力赋予了法院。

三、作答要求

1.概括给定资料所提供的主要信息,以便于有关领导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问题。要求:紧扣资料,概括全面,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500字。(20分)

2.请对如何保障拆迁不损害群众的利益,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300字左右。(20分)

3.假设你是某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请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对资料中钉子户事件所折射出的房屋拆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分)

4.在我国,如何完善社会管理,应对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请你就我国政府如何妥善处理各类社会问题,写一篇文章,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在1200左右(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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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1年3月24日8点40分左右,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当时井下有39人,目前有26人成功升井,其中6人不同程度受伤,已被送往医院,11人已确认死亡,另有2人下落不明,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新华网长春3月25 E1电记者25日从吉林省白山市了解到,发生瓦斯事故的浑江区通沟煤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矿井核定能力4万吨/年,开拓方式为两斜一立,瓦斯等级为低瓦斯。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吉林煤矿安监局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核实人数,科学组织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当地政府和医院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目前,吉林省和白山市安监部门已责令全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11名死者的善后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记者还了解到,经过医院专家组的紧急抢救与治疗,事故中6名受伤的矿工各项生命体征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但他们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病情有待进一步观察。 2.2011年3月31日早7时10分许,吉林煤业集团舒兰矿业有限公司四矿井发生溃泥事故,正在井下作业的4名工人失踪,另有两名工人被救。截至记者发稿之时,救援人员仍在井下搜救,现检察机关已经介入。 当日早7时10分许,吉林煤业集团舒兰矿业有限公司四矿井的零点班工人正在井下作业,突然在工作面112米处发生溃泥事故。该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梁友谊说,整个工作面长176米,溃泥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当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现井下有一段通道被溃泥封堵,导致里面没有氧气,现在救援人员正用风桶通过各个点进行通风,然后才能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梁友谊称,溃泥面究竟有多少,现仍不清楚。事故发生后,经清点人数,得知有4名工人失踪。 据梁友谊说,该矿井从未发生过此类突发的溃泥事故。“我们在之前是做过探放水的,所以这不属于透水事故,而且事故现场没有水,都是溃泥。”梁友谊告诉记者,现吉林省安监局和吉林市的相关领导已经赶至现场进行指挥救援。 吉林煤业集团舒兰矿业公司四矿建于1958年,现不足700人,属国有矿。目前,4名失踪人员的位置仍在搜索中,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此事。 3.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 4月7日,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透水事故救援进入第11天,也到了最后关头。目前,事故发生时被困井下的153人,有115人安全升井,6人已遇难,还有32人没有找到。救援现场的消息称,余下被困人员的位置已基本确定,救援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中。 4月26日,最后一名被困工人遗体找到,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已经结束。至此,此次事故共造成38名工人遇难。 5月21日,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接受治疗的最后一名被困工人已于日前出院。至此,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115名获救人员和38名遇难人员善后工作结束。山西省委宣传部通报,通过多种渠道对被困人员核实和对遇难人员进行DNA鉴定,中煤集团一建公司在4月3日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153名被困人员名单与实际搜救结果完全相符,为尊重绝大多数遇难人员家属的意见,对38名遇难人员名单不再公布。 4.王家岭矿难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事故责任者对于生产安全的漠视。王家岭煤矿是国字号大煤矿,并且还未正式投运,这双重理由应使安全坐上头把交椅。然而,这起事故发生表明,这理应有的第一重安全门,或许只是公众的一厢情愿。 “安全第一”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理念。但在中煤集团这个项目那里,“勇争第一”的标语赫然取代了“安全第一”。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明确表示,王家岭矿难就坏在“勇争第一”上。他们把项目外包出去,按施工进度奖惩。公司3月5日召开的按期投运推进大会上更提出,“项目建设必须雷打不动地坚持10月1日投产的目标”。一项生产建设或经营任务的完成期限,都是经过科学计算的,如果把施工层逼到了不抢进度就根本无法完成任务的境地的话,生产安全必定会让位于生产进度。在实际操作中,诸如探水、探矿机制就难以建立,对周边的煤窑分布情况也就不明。这岂非有点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会促使那些不把安全当回事的官员、企业主等关好安全门。然而,即使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山西,即使是省一级的重要会议,即使是主要领导强调和部署安全工作,但不把安全当回事的大有人在。就在矿难前几天的3月24日,山西“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太原举行。结果怎样?有八市局长缺席,有人拿了材料走人。副省长李小鹏一语中的:“这样的态度怎么能够抓好安全生产?”政府官员若是,企业主定会等而下之。 面对异常情况的安全应急反应机制,能够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王家岭矿难前三天,就有工友称有漏水,未引起重视。事故前三小时,又有人发现漏水,并向地面报告,但遗憾的是,仍然未就此停工。据中煤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就像喊“狼来了”一样,喊得多了就没有引起重视。安全预警不比其他,即使有百次预警,也理当先作出工人升井反应,再进行险情探测评估,这应当作出制度性的强制规定,而不是靠个人判断与感觉。对应急预警也搞“狼来了”,说到底还是内心里没把安全当回事。 5.“王家岭大救援”创造了煤矿救援史的奇迹,它即将被山西电影制片厂搬上银幕,暂定名《八天八夜》。2010年5月29 E1,导演、编剧携剧本初稿来到太原,举办剧本研讨会,特别邀请全程参加抢险救援的一线救援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剧本以“3?28”王家岭矿透水事故真实事件为背景,着重描写153名矿工被困井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不惜代价、不分昼夜的坚持和努力,最终救出受困8天8夜的115名矿工,在漆黑的矿井中托起了生命的方舟,创造了世界救援史上的奇迹。 省煤炭地质局副总工程师李振拴、汾西救护大队党委书记宋承文、阳煤救护大队大队长赵青云、同煤救护大队副大队长马红利,均是剧本原型。他们与省煤炭厅、卫生厅、安监局等部门参与“3?28”大救援的人员,共同完成了对《八天八夜》剧本的研讨。本片将由山西电影制片厂创作、摄制,预计投资1000万元。这不仅是山西厂史上投资最大的影片,也是该厂转企改制以来第一部电影故事片。影片除了聘请国内一线主创阵容外,还将斥资搭建井下作业场景、运用三维动画技术,再现煤矿井下作业场面与透水肆虐的场景。 据悉,影片将作为2010年国庆重点献礼片在“十一”前后隆重推出。 6.王家岭矿难原本将被山西电影制片厂搬上银幕,暂定名《八天八夜》,全景再现创造煤矿救援史奇迹的“王家岭大救援”。影片拍摄的消息传出,立即引发争议。 提起矿难,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山西”。对该省官员而言,担心的是矿难,羞愧的是矿难,忌讳的也是矿难。但此次矿难之所以能成为电影素材.许非如舆论所期待的,通过电影再现矿工的艰苦,并警示社会应重视生命、减少矿难,或关注矿难遇难者家属的不幸处境,而是为地方政府唱赞歌。 无可否认,王家岭“3?28”透水事故的救援行动,115人获救,38人遇难,不仅创造中国救援史的奇迹,也创造世界救援史的奇迹。就连美国《时代》周刊在“盘点世界十大救援奇迹”中,也将其排在首位。 然而,灾难就是灾难,哪怕救援再及时、再有力,领导再重视,哪怕所有受困矿工都被成功救出,它毕竟还是一场灾难,而且这一事故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批评者认为,沉痛和反思远胜于唱赞歌,偏执于“丧事当喜事办”的习惯思维,只会让灾难更加深重。救援过程确实很成功、很辉煌,但仍不足以成为“丧事当喜事办”的转折点。悲剧性的结局,38名矿工的死难,以及遇难者家属的困境,岂能被一场救援中的喜悦片断所取代。因为,这些生命的获救,并不意味着他们本该被掩埋在井下,以八天八夜的噩梦来配合救援奇迹;更不意味着未被救援的矿工的生命就此可被忽略,可用欢呼救援奇迹来替代对他们的哀悼。同时,生还者的获救也不能掩盖对矿难原因的追究,不能掩盖玩忽职守的官员的罪责,更不能掩盖煤炭行业中既存的积弊。 灾难之后,政府最该做的是检讨,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的灾难再次发生,而非将救援的经过搬上银幕。面对矿难,应有更多反思和警醒;对煤炭暴利、官煤勾结等问题,也需有斩断利益勾结的勇气和办法。 7.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提高等等。 具体原因如下: ①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 ②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虽然它们还有待完善,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章制度,大部分矿难本可以消弭于萌芽状态。可以说矿难最直接的原因,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 ③尽管《煤炭法》第42条和《矿山安全法》第23条都规定了矿山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但本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在矿工面临死亡威胁时缺位了。另外,由于矿山劳动力的供过于求、工作机会的稀缺,很多人最担心下岗,煤矿侵犯矿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家山煤矿矿工的待遇每况日下,有时一些劳动保护用品都得矿工自己购置。面临“停职停工”的威胁,无处主张权利且生活无着的他们,明知下井工作有生命危险,也只好妥协。 ④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非常昂贵,当矿工死亡补偿过低时,矿主就会受经济规律驱使,在安全上偷工减料。煤矿开采的暴利和矿工生命的廉价,使一些矿主视矿工的生命如草芥。 ⑤当煤炭生产的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就成为顺利完成财政指标、刷新GDP的首选。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不顾,超限开采、超负荷运转;一些小煤矿则把矿工当作赚钱机器,有些已取缔的小煤矿也死灰复燃。可以说,矿难频发是高能耗、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 ⑥教训证明,本应是煤矿安全监管者的县乡两级地方政府,往往会成为煤矿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作为一些地方的主要产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煤矿能解决就业问题,也是主要税源,一旦取缔,会使当地政府发生财政困难。直接的利益驱动使裁判员成了运动员、监管者成了保护者。 8.美国现在的采矿业,它的死亡率是排在各行业死亡率前十名之外,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安全的行业,但是在100年以前,也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美国也是矿难频发,每年的死亡人数都达到1000以上,最厉害的一次是1902年在西弗吉尼亚的矿难死了326人。 美国用什么方法治理矿难频发呢?他主要运用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严刑峻法,用铁腕来抓安全生产,1977年出台的《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对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追究非常严厉,联邦政府动则就受到联邦政府的刑事追诉。 第二点是制度上防止利益同盟的形成,煤矿安全与卫生办公室这是主管全国煤矿安全的,它是一个联邦的机构,下设办公室派驻各地,与矿主没有关系,与各州各地都没有从属关系。而且规定,在某个地方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派驻当地的安全检察员是不能参加调查的。 第三点,就是发挥工会的作用,大概是在19世纪末,他们的两个矿业工会,最后变成一个全国性的矿业工会,它的弹劾能力特别强,他有自己的安全员,发现了矿井下有安全隐患,他可以阻止矿工下井,而且他可以在赔偿问题上替矿工做主,单个的矿工在矿主面前绝对是弱势群体,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这都是一个道理,因为资本家他有钱。 这个工会的作用很大,第一可以安全方面提前堵住漏洞,因为人对自己的安全是最关注的,而且工人对自己的主业是最熟悉的,所以工会是很重要的,第二是他在跟矿主谈判的时候他的能力非常强,他有舆论的、法律的各方面的手段,弄不好矿主不但要赔钱,而且要身败名裂。 9.英国,已连续多年矿工死亡人数为零,这种结果不能不让人由衷感叹和佩服。英国煤矿为何多年“零死亡”,绝不是偶然现象,因为它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机制。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 其一,实行严格的煤矿经理管理责任制。根据英国的煤矿安全规定,煤矿经理必须有煤矿井下工作经历,必须通过安全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因忽略安全法规而造成人员伤亡,矿长可能被逮捕入狱。曾经有一位煤矿经理就因为值班期间在家中聚会醉酒被告上法庭,最后入狱服刑。 其二,严密的监管制度。英国的全国煤矿委员会还制定了完整的“巡视员”制度。每个煤 矿都有一名政府安全巡视员对安全法规的落实等进行监管。政府还向矿区派遣环境巡视员,后 者对所在矿区煤矿的粉尘、排水、噪音、矸石以及交通进行管理。一旦巡视员认为某一煤矿有 潜在的安全问题,或对矿区的环境造成危害,他们就有权勒令煤矿停业整顿。 第三,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一些民间机构对煤矿的监督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一个公司每年出版一本《英国煤矿指南》,详细描述英国煤矿的现状,还专门把政府负责安全和环境的部门和官员的名字、电话等一一列出,以便公众有效“监管”。 10.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一直表现出以煤为主的特点,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占到了70%左右。虽然政府和企业一直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供需结构,但煤炭生产消费比例较高这一现象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是一个多煤少油的国家,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煤炭储量的33.8%,可采量位居第二,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位,出口量仅次于澳大利亚而居于第二位,我国煤炭探明储量仅供开采100年。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结构中处于绝对主要位置,50年代曾高达90%。随着大庆油田、渤海油田的发现和开发,一次性能源结构才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煤仍然占到70%以上。在《中国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20多位院士一致认为,到2050年,煤炭所占比例不会低于50%。可以预见,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是长期的和稳固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我国人均常规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0年人均石油剩余可采储量只有2.6吨,人均煤炭剩余可采储量90吨,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11.1%和55.4%。我国资源赋存的特点,决定了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必须以煤为主。我国缺油、少气、富煤。在全国已探明石化能源储量中,石油和天然气仅占6%,其余94%均为煤炭。煤炭1000米以浅保有储量约1万亿吨,其中探明可采储量1145亿吨。按日前的生产和消费水平,可以开采使用100年以上。而石油可采储量只有38亿吨,可采年限仅20年;天然气总资源量为38万亿立方米,探明剩余可采储量可开采37年。 一些煤矿,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煤矿,开采工艺复杂、开采技术装备落后,导致煤炭开采依然采用‘人海战术’,一个年产百万吨,甚至是几十万吨的矿井,井下作业几百人、上千人,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后果难以想象。 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复杂多变,95%以上的煤矿属于井工开采,煤层埋藏较深,普遍受到瓦斯、水灾、矿井热害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一些矿区十分严重,是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差、灾害最严重之一。伴随着长时期、高强度的开采,目前东北、华北、华东等地区的多数煤矿已经进入深部开采,最深矿井开采深度已经超过1300多米。 部分煤矿接续资源十分紧张,瓦斯、地压、地温等安全威胁日益加重,开采难度日益增大。加之,我国煤炭行业整体生产力水平较低,一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程度不高,效率差,用人多,在老矿区尤为突出。 三、作答要求 1.请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150字以内。(10分) (空格略) 2.矿难多发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资料进行概括和归纳。(20分) (空格略) 3.根据资料,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30分) (空格略) 4.王家岭矿难要被拍成电影,引来非常多的关注,请针对这一问题自拟标题进行论述。1200字以上。(40分) (空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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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l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拆迁”这个曾经让许多人充满幸福与期待的字眼,在某些地方开始与“痛苦”“不公”等词汇相联。对于许多拆迁户来说,一座房子被拆,却又得不到合理补偿,带来的并不只是心理上的失衡,更实际的是,一些人因此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交通、就医、入学不便,生活成本增加等问题。 某日,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大街62号的袁某家,被三四十人和两辆铲车团团围住,几分钟内住房就被拆毁。倔强的袁某在家门口的废墟上搭了个塑料棚,一住就是半个月。 如果说采用暴力、野蛮行为强拆群众房屋,给拆迁户留下了沉重创伤的话;那么,政府安置补偿措施不到位,给拆迁户带来的则是一种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难言的苦痛。济南拆迁户井传芝愤愤不平地说:“房屋拆迁不是‘过家家’,政府说拆就拆,也没签任何安置补偿协议,口头答应拆一平方米补一平方米,事后却不认账。”据介绍,她原来住63平方米的房子,出租一部分,每年能收入4000多元,拆迁后只按每平方米l3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住新房却要按每平方米670元的价格自己花钱买。她说:“我们本来过得好好的,现在房子一下子没了,还要拿出5万多元重新买房子,怎么出得起?”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城建项目所引起的“圈地风”风靡一时,由拆迁引发的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城市拆迁已成为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一大焦点。拆迁纠纷同时引发行政诉讼异常升温。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统计,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出现逐年迅猛增长的势头,2003年增幅达60%,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数倍的增长。浙江省政法委调查表明,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城市房屋登记管理等引发的矛盾急剧增多,由此引起的“民告官”案已占全省行政诉讼案的四分之一。 专门代理房地产诉讼的青岛中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振海说,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程序不合法、安置补偿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之名、粗暴对待拆迁户等拆迁行为,使拆迁户的私有财产遭受损失,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于向阳认为,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城市拆迁本不可避免,但违法拆 迁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普通百姓的家庭命脉,房子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很多拆迁户并 没有因为拆迁而改善居住条件,相反却越拆越穷。拆迁使富裕起来的居民再次沦为城市贫困户 的现象值得关注。 2.2010年10月27日1时左右,l00多人对位于农安县宝塔街中段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6 户平房进行强行拆迁,被拆迁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案件发生后,省、长春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申学,省 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长春市市长崔杰,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高学章等领导先 后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惩肇事者,规范拆迁行为,妥善安置群众。 农安县委书记李忠斌、县长王海英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公安机关加大对犯罪 嫌疑人的抓捕力度,相关部门做好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工作,加强开发、拆迁企业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 在长春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农安警方组织专人追逃。因该团伙为临时召集,组织松散,导 致抓捕困难。目前已抓捕包括组织者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7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 经调查,此棚改地块中标及各项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占地面积8900平方米,规划建设面积 20300平方米。开发企业为吉林省明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企业为吉林省泓顺房屋拆迁有限 公司。应拆迁28户,案发前已拆迁l9户,剩余9户未达成协议。 为抢工程进度,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刘士峰、王淑梅在长春找到孙恩涛,让他帮忙找人拆 迁。孙恩涛经贾海波找到刘长春,刘士峰与刘长春约定每拆一户给3万元好处费。 10月27日凌晨,刘长春雇了4辆大客车、3台钩机,在长春纠集了长春、双阳、榆树、公 主岭、松原等地100多人,乘车到农安强行拆毁6户民房。经鉴定,被拆毁房屋价值51万多元。 事件发生后,农安县住建局为每个被拆迁户发放过渡租房费3600元,使被拆迁户得到妥善 安置。同时,按有关政策,协调开发商与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协商,目前被拆迁的6户已有5 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l户达成口头协议。 待公安机关结案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农安县相关部门将对开发企业、拆 迁企业作出严肃处理。 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拟在全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拆迁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强制拆迁、违规拆迁、涉黑涉恶的,严厉打击。 目前,被拆迁户情绪稳定,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3.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重庆市民杨武、吴苹夫妇在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拥有一栋 两层高的小楼。2004年9月由于此地要开发,杨、吴收到拆迁通知书,但由于和开发商多次交 涉未能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两人拒绝拆迁。两年多过去了,开发商为了不影响进度,动手在周边已拆迁地区进行地基开挖,结果形成了周边是深坑、唯有小屋孤伶伶立在中央的“奇观”。 2007年2月6日“钉子户”照片首度被粘贴网络;3月初各大站点论坛开端流传“史上最牛的 钉子户”文章;3月8日,《南方都市报》首度刊登此新闻,随后引发各媒体跟进报导。随着各 大站点和网友的转贴讨论,逐渐炒热此话题,直至成为家喻户晓的事件。在持续近一个月的紧 张对峙之后,4月2日重庆市杨家坪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对象杨氏夫妇,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与拆迁方最终达成协议。 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指出在城镇房屋 拆迁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通知要求,要严格拆迁程序,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止采取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进行拆迁。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国外政府通常强调,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确保公正补偿。 某研究社会转型的学者指出,政府直接参与强制拆迁的背后,不是简单的权力滥用问题,而涉及到政府职能定位的深刻本质,我们还是不懂得,现代政府对社会生活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引导管理、提供服务,而不是动辄直接介入,全面干预,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 某民间维权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005年的拆迁事例中,有的城市超过百分之六十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并且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其补偿费不到法定标准的十分之一,政府部门挪用、挤占、贪污拆迁补偿资金现象严重,监管不到位。 国外、国内媒体的报道则主要集中在大量政府公安、城管强制拆迁过程中,引发群体性暴力冲突,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 4.2010年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如今,宜黄“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这是萧瑟秋意中令人眼前一亮的春色。平心而论,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免去职务,相关责任被及时处理,是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抵达正义的重要一环,是取信于民,给公众一个交代的必要步骤,更是告慰自焚者和钟家人的必由起点。 处理宜黄“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是取信于民的坚实一步,这是个进步的起点。但在具体的事件处理方式上仍有更多值得期待之处: 其一,相关部门在信息披露上,如何更及时更准确更充分?自焚事件发生在9月10日,消息一传出,舆论哗然,互联网上更是激愤一片,但直到12日下午,当地部门才发布通报,首度回应“拆迁户烧伤事件”,这显然就错过了最佳回应时问,遮蔽了公众知情权。此外,从11日到l8日,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除了一则通报之外,公众再也看不到当地部门的即时回应,这就必然加重民意疑窦,客观上制造了官民对立。 其二,如何确保真相完全呈现?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没有真相就不可能达成共识。 有关该事件的通报称:9月10日上午10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钟如奎家中开展政策法规解释和劝导工作,其间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这种自辩色彩明显并且有违事实的说辞,强化了舆论的抵触心态,更激起了无数网友的逆反情绪,使事态更加恶化。显然,如果当地部门回应及时、实事求是,也就不会引发民意如此反弹。 此外,人们更想知道的是,如何避免类似拆迁悲剧发生。《人民日报》日前针对宜黄“9?10”拆迁事件刊发评论称,权利救济不能等到矛盾激化那一刻。被拆迁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谈判筹码与谈判能力都相对弱小,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其权利救济有积极意义。拆迁房屋评估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迁之前就应有的救济手段。 不管怎么说,“9?10”拆迁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级部门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诿的执政意识。处理责任人是一个令人欣慰的阶段性成果,接下来如何采取措施,画上一个让公众满意的句号,我们拭目以待。 5.辽宁省副省长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上反复强调“一个居民不同意都不能强拆”“要做到逐户征求意见,想办法沟通,达到居民满意为止”,实现“和谐拆迁”。辽宁的谨慎自然让人联想到重庆“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市长在回应“钉子户”事件时说得好,此“钉子户”在重庆存在长达两年多,本身就说明我们是一个法治政府。各方心里都有个底线,政府、开发商与“钉子户”都尊重法律自然好。但若论及拆迁是否关涉到“老百姓的公共利益”,则产生了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公共利益肯定不是政府说了算,也不应是“有史以来最牛的开发商”说了算,而应是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如何说了算呢?至今缺乏严格的程序和界定。 今天的中国,无疑是在经历一个飞速发展和新旧交替的时代,城市规划建设每天都在进行,政府对土地的征用和居民拆迁当然难以避免。但是,当残垣断壁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纷纷塌落时,我们社会中的某些传统屏障却始终冥顽难移。这种严重的不协调,势必导致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以及相关恶性案件的频频发生。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司法原本是解决社会矛盾、寻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大陆各地的拆迁纠纷急速增加,民怨逐步升温,而在最近发生的有关事件中,被拆迁人却没有选择司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要采用令人扼腕叹惜的非理性的方式。这足以令人惊醒,令人深思。 在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中,其第五条修正案专门规定:“非依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要求州政府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取得私有财产并保证不得拒绝法律对公民的平等保护。各州宪法对此问题也有类似规定。 在美国,征收主要分两种形式。第一种称为Police power,通常直译为警察权,是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伦理以及福利而无偿对所有人的财产施以限制乃至剥夺的行为。警察权包括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以及健康法规(Building and Health Code),让移要求(Set—back 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 Contr01)等。警察权准许政府规划私人土地,而不需要支付补偿。这种征用的方式得以适用的场合非常有限,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制约。第二种是有偿征收,英文称为eminent domain或condemnation,指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行为。这里讨论的主要是指第二种征收形式。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关于有偿征收(eminent domain)的规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该修正案规定了征收的三个要件: (1)正当的法律程序(Dueproeess of law); (2)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 (3)公共使用(Publicuse)。 6.现在的拆迁条例没有“征收”两字,也就是对如何规范政府征收权力,未予任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拿到政府发给的产权证,而拆迁人拿着政府发给的拆迁许可证,两个证其实就发生了一个冲突。从政府角度来讲,前面给你发了一个产权证,后面又给他一个拆迁许可证。如此,在被拆迁人仍然拿着政府发放的产权证的同时,拆迁人却又拿到了政府发放的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注定要被拆,剩下的“权利”仅仅是与拆迁人谈如何补偿安置,这是极其荒唐的。 《南都周刊》2010年第l期以“拆迁荒诞剧”为题,对目前暴力拆迁的现象进行了专题分析报道。该刊认为:实际上,暴力拆迁已经演绎成一部令人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剧,甚至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围绕拆与被拆,博弈的各方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发展出各有特色的策略,并衍生出各种职业化、专业化的博弈角色。他们当中,有职业钉子户、有专业上访户、有职业拆迁队、有“拆迁点子人”。因为拆迁,原来的信访办主任走上了漫长而无望的上访道路;因为拆迁,原来的拆迁队长应聘为职业“钉子户”;因为拆迁,现任的法官摇身成为了告状人。这种连最天才的编剧也未必编造得出的角色转换,将拆迁这部大戏,从正剧变成了荒诞剧。该刊还回溯了拆迁的过往悲剧:2003年南京市民翁彪自焚抗议住宅被玄武区拆迁办强行推平,身体中度三级烧伤;2006年菏泽市民李民生上吊自杀身亡以此抗议房屋补偿价格偏低;2007年苏州市民马雪明一家在拆迁公司的强拆过程中砍杀拆迁人员致2死1伤,夫妻儿子全部获刑;2009年成都市民唐福珍自焚,以“伤己”的方式进行极端抗议…… 在一些地方,为了“公共利益”的开发通常都转变为少数人受益的项目,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政府公权力的强行推进,冲突由此而生。数据显示,国家信访局从2003年到2006年接待的上访人数当中,有近40%涉及拆迁,而在当时的建设部这个比例竟高达70%~80%。 7.开发商主导的拆迁模式不合常理的地方在于,开发商原本就不该与被拆迁人发生联系。就好像甲(政府)从乙(被拆迁者)处买东西,然后卖给丙(开发商)。可是现在是乙和丙直接谈起了价格,甲坐地收差价。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利益指向其实是非常清晰的,即都是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的。只有政府的利益指向是模糊的。政府本应该代表公共利益决定是否拆迁,并运用行政权力平衡各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现实中,政府在城市拆迁中还可能表现出其他利益追求,例如片面追求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营造政绩,直接获取土地出让金,等等。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政府和开发商形成利益同盟,成为强势的一方,而被拆迁人则成为弱势的一方。 在政府看来简单省事的开发商主导的房屋拆迁模式,很容易损害拆迁活动各方参与者的权益。被拆迁人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为了尽快完成房屋拆迁,开发商会将房屋拆迁工作承包给专业的拆迁公司;为了减少拆迁费用的支出,拆迁公司又会有意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为了排除拆迁障碍,拆迁公司甚至不惜采取违法拆迁或者野蛮拆迁,直接伤害了被拆迁户的财产和人身利益。再加之,政府有时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拆迁活动,利用公权力干预拆迁人的私权利,最终造成被拆迁人权益的损害。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开发商的资金投向,大多以行政手段决定基本价格,压制市场价格。这样,开发商就能够以较低的开发成本取得较高的利润。尤其是当政府和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时,被拆迁人的权益会受到更大的损害,自己的房子不得不拆,对指定的价格不得不接受。 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政府部门并不能完全退居幕后。拿到土地的开发商抱怨政府开具空头支票,批评政府只收取土地转让金,却不提供平整好的建设用地。对于开发商而言,政府是土地的出让者,可以说是商品的销售人,开发商是土地的受让者,可以说是商品的消费者;当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不堪使用时,当然要找这个商品的出售者解决问题,政府作为销售者自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另一方面,被拆迁人没有得到合理补偿或者蒙受野蛮拆迁之苦,必定会将怨气发泄到政府身上。这样一来,政府本想回避矛盾,没想到反而将拆迁的矛盾最终汇集到了政府自己身上。 另外,政府要从开发商那里获取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必然要将这笔出让金打入开发成本,最终又把它全部转嫁给广大购房者。因此,政府获取土地出让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民争利”的问题。其实,开发商也不轻松,他们要面对“钉子户”的顽强抵抗,拆迁速度、施工进度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无形中增加了其开发成本。尤其是他们一方面要面对来自政府的种种压力,另一方面又要面对被拆迁人多种方式的抵制对抗,常使自己处于风口浪尖,成为矛盾的焦点,甚至留给社会不好的印象。 8.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正式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即将取代《拆迁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有专家认为, “拆迁”一词由“搬迁”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专家解释说,“搬迁”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经过“征收”程序后,房子归政府了,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法制日报》解读了“新条例”的十大亮点: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开发征收彻底分开;政府是公共利益征收的唯一补偿主体;政府征收房屋必须要两次公告;发生“公共利益”争执交司法判决;危旧房改造必须有90%以上人数同意;征收补偿额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尊重被征收人补偿方式多样选择;野蛮暴力强制搬迁者可追刑责;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商业拆迁强调自愿公平,政府不介入。 9.在英国,政府或职能部门征用土地依据的是起源于19世纪的《强制征购土地法》。强调议会在确认土地的使用目的有利于公众利益前提下,用地部门才可以依法获得强制征用土地的权力。但在此期间,征地部门必须证明该项目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符合公众利益的案例”。 在日本,是遵循于l953年就通过的《土地征用法》,该法授权日本政府在修筑公共设施时可以向社会征用土地。 在德国,则是按照《建没法典》的第85条、86条和87条规定:为了公众利益,可以征用土地。 在美国,因为国家对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国家征用权”的概念就成为一项受到严格限制的权力。而在实践中遇到两点问题,其一,此间在法理上的两个核心要件之一,即“公用”,而一旦被拆迁者提出“此为私有”,那么就直接冲突于“公用”,成为死点,几乎无法逾越;其二,“合理补偿”。而国家征用私地并不允许随意多给补偿费,因为征用开支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多与少,便进退维谷。 在英国,被确认适用《强制征购土地法》的门槛是很高的。征地部门必须证明该项目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符合公众利益的案例”,比如证明该项目所带来的好处超过某些被剥夺土地的人受到的损失。并且在此基础上,《强制征购土地法》实施的第二个月,拆迁户可以得到10%的额外补偿。如果拆迁户是生意人,还应得到一笔商业损失的补偿。 在德国,因征地而做的赔偿,其额数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按市场价格给予赔偿为基本原则。具体做法则是由地区专员委托半官方的组织——房地产评估委员会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征地赔偿额。此间如发生争议,可引入房地产评估专家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也可以向州法院控告,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一般来说,如果两份专家评估报告的赔偿数额相差不是很大的话,法院作出倾向于高值的决定。 10.美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分为商业性拆迁和公益性拆迁。商业性拆迁是一种单纯的业主和房地产商之间的民事交易关系。政府只进行城市规划,是维持拆迁秩序的中立者。美国几乎每个县都通过直接民选建立了自己的区划委员会,负责本县的区域规划立法。区域规划立法极为详尽,甚至具体到每一块地的用法。一个房地产商想要开发一块地,不论他是否已经事先购买了这片土地以及住户的房产,都必须向该委员会递交详细的开发方案。委员会面向公众召开听证会,利益相关的民众全部有资格参与。依据听证结果,委员会进行表决,作出最终决定。如果开发案通过了,拆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自愿买卖,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补偿标准的公平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美国实施公益性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重要空间法》。该法涉及一个重要概念:国家征用权。“国家征用权”是指政府无需财产所有人的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力。当公共目的需要私人财产而所有人不愿出卖土地时,政府可以使用其强制征用权于所有人处强征得其财产。但是,“国家征用权,,并不表示私权利的无条件放弃或被剥夺,该权力的行使受到了严格限制。征收须具备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指征收的程序必须合法合理,公平补偿是美国公用征收的基本前提,公共使用即征收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美国将公共利益界定的权力赋予了法院。 三、作答要求 1.概括给定资料所提供的主要信息,以便于有关领导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问题。要求,紧扣材料,概括全面,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500字。(20分) (空格略) 2.请对如何保障拆迁不损害群众的利益,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300字左右。(20分) (空格略) 3.假设你是某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请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对材料中钉子户事件所折射出的房屋拆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分) (空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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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l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1年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北京表示,近几年的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也就是说每年毕业生离开高校时就业率在70%~75%之间,年底就业率基本上能够达到90%以上。今年高校毕业生有660万人,总量的压力非常大。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8日上午举行主题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出席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 尹蔚民说,在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方面,我们非常希望高校毕业生能够到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就业,那些地方需要人才,有大量的工作岗位,有大量的创业机会。目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和岗位不相匹配。 他说,我们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去年全国新增了3700多家服务外包企业,容纳了70多万人就业,其中50万人是高校毕业生。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措施。我们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到城乡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并会采取一系列相关扶植政策。现在有“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和“西部志愿者”计划4个国家项目,这四个国家大学生下基层项目,每年大约能够吸纳20万人左右。 2.年初以来,集安市建立了“三三一”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个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解决各种就业难题,努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第一是三项举措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一是认真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今年继续开展“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特岗教师招考、公益性岗位招聘等工作,努力解决部分回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采取资金支持、技术培训、项目指导等措施,鼓励和扶持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三是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信息。充分发挥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咨询、人事代理、信息发布、引才引智等服务。对企事业急需人才情况进行调研,摸清急需人才的专业和数量,更新和完善人才储备信息库,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与企事业对接的“红娘”。 第二是三个“依托”破解农民工就业难题。一是依托项目建设拉动就业。紧紧围绕重点项 目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拉动就业机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农民工就 业创造条件。二是依托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培训促就业工程,进一步放宽各项鼓励农民工 自主创业的政策,依靠劳动者自主能动性,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现一人带动多人就 业的倍增效应,由扶持就业向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转变。三是依托培训促进就业。坚持技能培训 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以劳动者素质培训为重点,全面推行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创业培训、 致富式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就 业人员择业竞争能力。抓住集安市作为“吉林省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 培训试点市”的有利契机,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多元化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创业和转移 就业能力。 第三是“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化解困难人员就业难题。坚持以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 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作为重点,实行就业 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的“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建立“出 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深人开展就业援助结对 帮扶行动和“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质量年”等专项系列活动,通过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资金、送项目等形式,千方百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截至5月末,全市应届大学生登记就业率达到89%。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852人, 其中异地转移就业28791人。城镇新增就业3268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46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为100%。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9万元,扶持162人实现创业,带动714人就业。开展劳动者素质 培训4326人。 3.吉林省自城市针对大学生就业严峻形势,采取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 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上述措施,两年 来共召开l0场大型人才交流会,共有653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7800多个,进场应聘人数 23000多人,供需双方共签订意向性协议16100多份;为l02家用人单位招聘了259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急缺人才就业通道共联系毕业生598人,有257人与企业对接。 (一)调整高校人才培养结构。白城市研究制定《自城市人才兴业战略实施纲要》、《关于进 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白城市引进和稳定人才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人才政策措施,把毕业生的培养、引进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支持。按就业率制定招生计划,调整市属院校人才培养结构。 (二)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一是大专以上毕业生回白城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享受转 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工作满两年可享受初、中级职称待遇。二是各级政府招录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可通过优先录聘用毕业生。三是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跨地区就业。取消 城市增容费、出市费、出系统费、上岗押金和其他收费。四是鼓励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聘用 高校毕业生,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五是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毕 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一年内免交登记费,管理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是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农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三)发挥就业市场作用促进毕业生就业积极扶持培育人才市场建设,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体系。依托吉林西部人才市场,利用人才交流会和每周四人才交流集市、每周一的人才夜 市,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桥梁。每年五一至十一期间每周一晚六点到八点举办人才夜市,方便毕业生和企业的对接。已举办的89场人才夜市,共有838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1600 多个,进场应聘人数6300多人,供需双方共签订意向性协议3590多份。 (四)建立高校毕业生储备制度,为急缺人才开辟就业渠道。每年对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展开调查,制定《人才需求计划表》,重点做好报考我市短缺专业学生的去向统计,散发白城《人才需求计划表》和《招贤引智优惠政策》及人才市场各项服务,与有意向来白工作的毕业生签订意向协议,建立人才储备库。对来自报到的毕业生在落户籍、人事代理等方面给予照顾,并优先推荐就业。根据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开辟《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招聘专区》每周两个专场招聘;根据人才需求与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人员联系,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对接平台。 4.选择留在京城的比例减少,“发展前途”被大学毕业生看作择业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是北京林业大学就业服务中心对2500多名2009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意向问卷调查的结果。统计结果显示,毕业生对就业前景趋于理智,保持谨慎,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毕业生对就业形势有一定的认识,也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就业期望值有所下调。 在回答“你认为200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如何?”时,超过40%的毕业生选择了“预计比2008年差”,36.78%的毕业生选择“预计与2008年差不多”;对于第一份工作的薪酬,60%的毕业生的期望集中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期望得到4000元以上薪酬的不足8%;若求职状况不尽如人意,72%的毕业生表示可调整期望值,但要视情况而定。 毕业生对自己的实践能力不太自信,有近20%的毕业生认为现在最欠缺的是实践能力。其他选择较多的“不自信”分别是外语水平(19.56%)、专业知识和技能(18.58%)、社会活动能力(18.04%)。 在就业地域的选择上,超过七成的学生期望能留在北京,沿海地区为毕业生的第二选择。前些年一窝蜂地留京现象有所改变。在回答“选择留京的原因”时,75.62%的毕业生认为,北京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在选择就业单位的影响因素中,76.36%的学生首选是发展前景和机遇,位列第二位的是“经济收入”。 如何解决就业和个人兴趣之间的矛盾,近半数毕业生表示,兴趣要服从工作。这显现出这些大学生已经开始考虑实际的需要。但也有近三成的学生表示,“没有兴趣的工作我不找”。 毕业后初步意向为直接就业的学生占到了47.16%,决定考研的学生比例为37.40%。本次问卷同时结合“校漂考研族”主题进行了调查,有67.85%的学生表示,如考研不成功将积极准备参加工作。近14%的学生表示,不做其他打算,继续复习,明年再考。 超过半数的毕业生表示,可以接受跨专业就业。初步就业意向的调查中,选择“个人创业”的学生不足3%,对于个人创业缺少勇气和信心。 “你首选的就业部门”32.58%的学生选择了“外企”,国企(21.I5%)和机关(16.33%)分列二、三位。近40%的学生表示,喜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35%的学生首选管理岗位。 超过三成的毕业生认为,社会交际能力强是当前择业的最大优势之一。“有特长”“成绩好”“做过学生干部”位列其后。 北京林业大学就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建议,毕业生在择业地点、职位等方面,切忌随众心理。要清醒地认识自我,结合自身的兴趣,选择自己更具竞争优势的职位。同时,要全面丰富就业知识,增加实践机会,提升就业能力。 5.武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小程只要看到招聘企业有招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名额就投简历,“网撒得大,机会才多嘛!”一些毕业生不了解自己的个性、兴趣和能力,不清楚职业发展面临的优势与劣势。小朱是该校营销系的毕业生,别人跑招聘会,网上投简历,忙得不亦乐乎,他却迟迟不肯出手。因为他的座右铭是“非外企不进,非沿海不去,非高薪不拿”。美的、TCL等公司日前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举行招聘会,吸引了不少毕业生。一些毕业生在简历上大做文章,把自己包装成“顶级高材生”,一位学生甚至大言不惭地说:“简历不作假,典型一大傻。”小吴是某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生,他的简历中社会实践一栏让人觉得很有“分量”:4年大学从未间断过校外兼职工作,先后在快餐店、广告公司做业务员,此外,长期从事家教工作。大学4年自食其力,是人格和经济走向独立的四年。但据同学介绍,他仅大一做过家教,剩余时间除了泡网吧就是打球。 6.“扶持大学生就业,安排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在2009年1月12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社会公开承诺,2009年省政府将集中力量为民办好包括大学生就业等在内的l2件27项实事。为了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服务的对象是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困难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将在为他们提供日常免费就业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求特点,确定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服务活动内容。 7.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的小梁叙述了她毕业半年多的求职经历:首次拒绝她的是一家科研院所,当时她从报纸上看到了招聘启事,自己的学历、专业、年龄等都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结果打电话一询问,对方说做实验经常要上夜班,不招女性;第二次找到一所私立学校,一进门对方就说只要男老师,因为“女生太麻烦了”;接下来的几个单位都对女性做了种种限制。一次次碰壁后,小梁说,她准备和父母商量先考研。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夏教授说:“我带的研究生中,很多是像小梁这种情况,还有些硕士也是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继续读博。”考了研就好找工作了吗?今年刚满32岁的王女士四年前为了深造,辞去了一份待遇相当优厚的工作,但是研究生毕业后却发现找工作又成了难题。到任何一家单位,招聘人员都会转着弯地询问:结婚了吗?两年内有无生育打算?虽然她信誓旦旦地保证以工作为重,但最后还是被“客气”地拒之门外。调查中记者发现,在服务行业,女性的机会还能与男性均等;在专业技术领域,女性的就业压力最大。 8.上海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徐X自称是一个典型的“信息强迫症”患者,自从投出第一份简历起,他就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漏接招聘单位的面试电话成为他最担心的事情。每次参加招聘会回来,徐X就习惯性地竖起耳朵捕捉任何类型的电话铃声,“如果没有接到面试电话,损失就大了,毕竟招聘单位不少你一个,还有那么多学生削尖了脑袋,争一个面试机会啊”。因此,即使在洗澡时,徐X都会把手机放到能听见铃声的地方。 邮箱也是一个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的地方,徐X和他的同学们每天查看邮箱,少则两次,多则七八回,每次看到新邮件,心跳就开始加快。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张老师告诉记者,自2004年起,心理咨询中心接受学生关于就业方面的咨询量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以往的5%陡然上升到20%。他认为,在未来两年内,这个量还会继续增加到30%左右。 这两年,就业的专业限制越来越低,不少大学毕业生感觉到,任何就业信息都可能与自己相关,于是无从选择的受挫感油然而生。张老师对此分析认为,学生对自己的定位不够明确是造成这种心理不适的主要原因之一。 9.山东省某高校研究生孟×告诉记者,他是学化学的,当时因为专业不是很好,不少同学都没有顺利地找到工作,光他认识的没找到工作的至少有20%。但最后校方公布的就业率却高达91%,“真让我大跌眼镜”。 “就业率怎么统计是很有学问的。”山东省某高校负责就业的老师告诉记者,之所以能计算出这么高的就业率,是因为目前就业率的计算公式比较宽泛,其公式是:就业率一(毕业生总人数一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l00%。而学校在统计时,既包括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和应聘协议的,也包括出国留学的,这样一来,比例自然就高了。山东省某艺术类院校的宣传部长则告诉记者,由于学艺术的学生不少选择了单干,为此学校颇为头疼:如果只统计实际就业人数,这样的就业率不但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和排名,来年的招生也成了问题。 据了解,一些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在统计数字上动脑筋,甚至公然暗示学生: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拿来一张拟接收意向书即算作就业。据了解,有的高校为了保证高就业率,就推荐同学和一些定点的单位签约,一签就是上百,等统计数据上报以后再统一辞掉,期间也不上班也不发什么工资,完全就是挂个空名。 采访中,教育界人士指出,现有的就业率统计排行对高校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它并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出一个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更不能作为评判高校开设专业的“硬杠杠”。就高校而言,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根本在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于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培养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适销对路”的人才,只有做到了这一点,就业率才会自然而然地逐步提高。 10.当记者赶到位于湖南宁乡县城的湖南拖普信息教育学院时,跳楼学生吴××的尸体已被运走,现场虽然经水多次冲洗,可血迹依然清晰可见。通过吴的同学,记者了解到,吴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明年就要毕业了,除了编程这一门功课比较突出外,其他功课成绩一般,平时活泼开朗,可最近三四天,吴到长沙参加了一次人才交流会后人就变了,沉默寡言,表情忧郁,时不时说现在工作难找,自己又没学什么东西,对不起父母亲。昨天吃过晚饭后,他说睡不着,找到校医要安眠药,但没有拿到,想不到就出事了。 11.石磊是太原师范学院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10月,他通过了一家网络企业的面试。但这家公司告诉他,需要试用3个月才能决定是否最终聘用。为了求职成功,在随后的3个月里,石磊起早摸黑地工作,期间,这家公司负责人频频向他表示,表现好就可以留下来,这使得石磊更加努力工作。然而,年关将近,就在石磊满心期待地签完协议回家过年时,却被告知无法签约。 “这三个月我付出了许多努力不说,单是招聘会我就错过了不知道几个,机会成本太大了,这三个月简直就是一场噩梦。”石磊说。 石磊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当前就业市场中存在的诸如此类的“试用而不录用”“用而不聘”现象,正成为许多大学毕业生的“梦魇”。 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山西大学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宏林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抓住大学生急于就业的心理,以“试用”为名大量招进大学生,而最终录用的寥寥无几。 “不久前,一家股份制银行在山西大学要了60多名学生试用,结果签了就业协议的只有三四个。”陈宏林说,银行是“试用不录用”的典型代表,一些银行每年都打着试用的旗号过来要一批人,推销信用卡等业务,学生们辛苦干了半年后,说不要就不要了。 山西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王献忠说,很多企业常年都在招聘,之所以是常年招聘,就是因为光试用不录用,把大学生当成周期轮换的廉价劳动力,恶意廉价使用大量大学生,‘使用一段时间后,采取种种理由解聘学生,或者增加劳动量、减少待遇,让学生主动辞职。这部分用人单位以企业为主,民企居多,但也不乏一些知名企业、银行。 民盟山西省委社会服务部部长康国强近来对这一现象进行了专题调研。他说,利用“试用期”廉价使用大学生劳动力的现象在山西企业用人单位中较为普遍,这种现象让大学生有付出没回报,不仅耽误了找工作的宝贵时间,使大学生的求职信心受挫,也对大学生的就业心理造成较大影响。 12.上海市副市长胡延照在两会专题审议会上表示,上海就业最困难的时期在2009年3~7月。3月份,大批农民工将回流,许多外企2008年的财务情况也要到3月份才见分晓,3月至7月又是大学生就业合同签订的高峰期,届时上海将出现求职高峰。为此,上海正制定系列措施,确保就业。为促进大学生就业,上海将出台一个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应急计划。与会代表认为,摆正就业观念是解决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关键。 根据职业规划咨询权威机构向阳生涯的多年研究表明,要解决就业问题仅仅解决职业机会问题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调动求职者个人的求职热情。虽然当前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但是不管政府出台怎样的应急计划,所有就业政策及计划的出台,解决的终究只是职业机会即上岗就业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和大多数学历不高、技能不强的低要求就业者来说,能得到政府提供的职业机会往往能解决个人甚至是一家人的温饱问题。而作为大学生就业群体来说,仅有上岗机会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天之骄子寒窗苦读了十几载,如今走出校园迈人社会,怀着满腔的热情想在工作中大展拳脚,以期从中证明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机会。所以,向阳生涯首席职业规划师洪向阳认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还应从长远着手,在就业中确保工作经验能为后期职业发展服务,向工作要价值,这才是当前的核心任务。13.大学生“零薪就业”表明许多大学生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开始面对现实、降低自身的期望值,从这方面来讲也许是一个好现象。但是,“零薪就业”并不是一个理性行动,实为下策。无论是家庭富裕者还是家庭贫寒者,每个家庭为十数年寒窗苦读的大学生付出的人才“生产成本”都是巨大的。可能对于家庭富裕者,半年或者一年没有工资算不上什么,可对于那些期望孩子毕业后能补贴家用偿还读书债务的家庭来说,半年或者一年的工资并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来说,它更看重的还是个人的能力。“零薪就业”一方面加剧了人才市场竞争的紧张度,另一方面也不能使求职者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想要通过“零薪就业”来增加竞争筹码的大学生们,一定要慎重考虑了。 三、作答要求 1 . 洛阳200字左右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的主要内容。(15分) (空格略) 2.根据给定材料,试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20分) (空格略) 3.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要求:方案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在350左右。(25分) (空格略) 4.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用l200字左右的篇幅进行论述。(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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