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治安防范被私人承包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安机...
案例二 治安防范被私人承包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安机关在南堡、新桥等地率先试点治安防范招标承包制,将治安防范任务以招标的形式由社区居民竞价承包,由中标人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该辖区南堡村 《关于治安巡逻承包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有这样的规定:“对巡逻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拘留以上处理的予以奖励,在巡逻中每抓获1名刑拘或劳教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奖励500元;抓获治安拘留对象1名奖50元;抓获赌博对象,每起赌博案件罚没款达1万元以上的,每1万元奖 励200元;查获涉黄案件,每起奖励100元;遣送‘三无’人员1名各奖5元,以公安机关审批后为基准。” 瓯海地处温州市城乡结合部,治安情况复杂,加上随着瓯海近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社会管理机制和行政强制手段等治安防范措施时常得不到有效落实。为此,瓯海公安机关决定借鉴市场经济中企业及生产领域承包经营的做法和经验,将市场经济机制引入治安防范工作中, 在经济发达而治安较为混乱的南堡村和新桥中心住宅区1 ~3组开展治安防范承包模式试点。 治安防范招标承包模式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筹集治安防范承包基金,并将治安防范任务以招标的形式由社区居民竞标承包,由中标人组织 人员开展巡防工作的新的治安防范工作模式。 案例思考:试从行政职能转变的角度,对上述现象作出分析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