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杨某与胡某为夫妻。2003年,妻子胡某见五金行业有利可图,遂与杨某协商以个人名义申请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百佳五金制品厂。杨某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设立企业时仅以胡某的名义出资,但没有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如此在企业经营发生风险时即无需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经济的选择
C.个人独资企业不像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其设立会计账簿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之后,若债权人在3年内不提出偿债请求,胡某即无需再承担偿债责任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