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年,方腊起义于浙江睦州青溪,泉州官府因恶其名与清溪同音,故把清溪县改名为()。
A.德化县
B. 安溪县
C. 永春县
D. 清水县
A.德化县
B. 安溪县
C. 永春县
D. 清水县
第4题
经查,果然在一些超市里发现了由长春某企业生产的“汇成”调料。沈阳某公司认为,“汇成”与“惠成”同音,两商标标识近似,足以使人在概念上产生混淆,长春某企业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长春某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50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3年7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商标侵权案。2003年8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汇成”与“惠成”文字读音相同,但被告的商标标识在字形、含义、图形的结构、图案及组合均有别于原告的注册商标,以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不足以造成混淆并导致误认、误购。被告使用的商标标识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12月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2004年7月13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经过重审后认为,两商标在读音上完全相同,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混淆商品来源,可以认定两商标构成近似,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因此,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此案为什么由同一法院两次审理,却做出了不同的审判结果?问题在于认定“近似商标”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难度。
问题:
请就“近似商标”的认定进行法律分析。
答题要求:要求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第10题
A.箸,夹食的用具,与“住”谐音,含有停步之意,因避讳故取反义为”快”,又因以竹制成,故加个“竹”字头为“筷”,沿用至今。《廉颇蔺相如列传》:“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其中赵惠文王十六年采用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
B.寒食,我国民间传统节日。节日里严禁烟火,只能吃寒食。是源自重耳追念介子推,表示对自己过失的谴责;端午因“五”与“午”同音,农历五月初五遂称端午节。一般认为,该节与纪念屈原有关。端午习俗有喝雄黄酒、挂香袋、吃粽子、插花等。
C.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猪三牲全备为“太牢”。由于祭祀者和祭祀对象不同,所用牺牲的规格也有所区别: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朔漠指北方的沙漠,也可单称“朔”,泛指北方。京畿,国都及其附近的地区。江左即江东。古人以东为右,以西为左。
D.豆蔻:指女子十三四岁,“及笄”即年满15岁的女子,女子15岁束发而笄,表示成年。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高龄:敬辞,称老人的年龄,多指六十岁以上。古稀之年、悬车之年、杖围之年:均指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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