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张华与李勇是好朋友,二人在同一所大学就读,且住同一宿舍。2003年2月25日晚,张华拿出一款新的MP3请大家欣赏,并称这是他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当传到李勇手中的时候,李勇顿时被耳机中优美的音乐打动。由于李勇早就想买一部MP3,所以显得爱不释手。张华见此情形,便说:“李勇,你喜欢就便宜一点卖给你吧,你就给1 000元吧,谁让咱们是好朋友呢!"李勇一听,非常高兴,因为该产品在国内的商场要卖接近2 000块钱,便欣然答应,并说:“钱过一阵子再给你吧。”半个月后,李勇听够了,觉着MP3也不过如此,于是找到张华要将MP3还给他,张华一听不高兴了:“我不是已经卖给你了吗?你怎么反悔了?”李勇说:“那是咱们在宿舍说着玩的,不能算数,我只是想借着听一听。”为此,两人产生了争议,张华坚持要李勇付款。 问题: 1、 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如果双方争执不下,一方要起诉的话,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3.起诉时没有被告身份证号能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