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 ·物权 ; 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2 ·他物权 ; 是指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 3 ·用益物权 ; 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 4 ·主物权 ; 是指其本身能单独成立的物权。 5. 物权的种类;应明确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本权与占有的划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6. 物权的变动;特别应予掌握的是哪些物权的变动应予登记。应掌握登记生效的物权和登记对抗的物权。应理解交付的意义以及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拟制交付、指示交付、象征交付的含义及适用。 7. 物权法定原则 ; 应明确物权的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式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当事人自由创设的,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但符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8. 一物一权原则 ; 应掌握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用益物权,但不相矛盾的两个物权是可以同时存在一物之上的。 9.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明确所有权是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具有弹力性回归力的物权。所有权的行使应符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所有权人也负有容忍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