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可以()。
A.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故意杀人等重大犯罪时负刑事责任
C. 减轻刑事责任
D. 已满10周岁时负部分刑事责任
A.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故意杀人等重大犯罪时负刑事责任
C. 减轻刑事责任
D. 已满10周岁时负部分刑事责任
第1题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可以判处死缓
C、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D、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2题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C、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予刑事处罚
D、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5题
A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
C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D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第6题
A、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
B、已满12周岁未满18周岁
C、已满14周岁未满20周岁
D、已满12周岁未满16周岁
第7题
第 71 题 赵某,男,1996年12月出生。2009年7月到颐和园游玩,见一女孩在湖边划船。赵某强要登船。女孩未理,准备上岸。赵某大怒,用手向湖里推船,欲使女孩受惊。不料,女孩惊慌落水。赵某先是见状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成,女孩被溺死。
问: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应否追究赵的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我提交的答案】:有因果关系,疏忽大意的过失至人死亡,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分析】:
(1)赵某因怒推船下水,与女孩溺死,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所实
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赵某推船下水虽是故意的,但对女孩落水溺死是没有预料的,赵某应当预见而未预见,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因而赵某不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
该题答案称: 赵某因怒推船下水,与女孩溺死,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什么说赵某的行为和女孩的死没因果关系?如果赵某不推船,女孩就不会掉下水,不掉下水就不会溺死.这里面应该存在因果关系呀.
第8题
A.由于周某已满14岁,而未满18岁,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B.鉴于被告人父亲与辩护人妻子双方都表示愿意多赔偿,少判刑,本案可以先由双方协商,法院在此基础上进行判决
C.对周某实行缓刑的条件是:周翔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D.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对被害人的家庭带来了那么多的困难,是对其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法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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