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诉讼,民事案件称为()。
A.“诉”
B. “讼”
C. “狱”
D. “察&rdquo
第2题
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第3题
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第4题
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第5题
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第7题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狱”,刑事案件称为“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五听”是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D.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三刺”制度,应先交国人讨论,国人不能决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的,交给所有群臣商讨决定
第8题
A.西周时期的诉讼分为“狱”和“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审理民事案件叫做“听讼”
B.“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它是指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要追究亲属的刑事责任
C.“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提出来的,它是指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集中在春秋两季进行
D.“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是:一人犯罪,其“五服”所示亲属均要连带受刑
第9题
A.西周时期,法官通过“五听:”和“三刺”来断案,将案件区分为狱和讼,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B.秦朝时将案件分为“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法律鼓励告奸,但禁止“非公室告”,即使告发厂,官府也不得受理,子女强行告发的,应予以处罚
C.《唐六典》规定“鞠狱,官与被鞠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法官必须回避与当事人有亲属仇嫌关系的案件
D.宋朝时如果犯人否认口供,则案件改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若改法官审理,称为别移,若改为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推
第10题
A.西周时期,法官通过“五听”和“三刺”来断案,将案件区分为狱和讼,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B.秦朝时将案件分为“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法律鼓励告奸,但禁止“非公室告”,即使告发了,官府也不得受理,子女强行告发的,应予以处罚
C.《唐六典》规定“鞠狱,官与被鞠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法官必须回避与当事人有亲属仇嫌关系的案件
D.宋朝时如果犯人否认口供,则案件改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若改法官审理,称为别移,若改为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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