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验,观察各种摹仿笔迹的特点,掌握它们的变化规律,并能正确地识别案件材料中的笔迹是否为摹仿笔迹,由何种摹仿方式形成;通过摹仿笔迹的案例检验,掌握各类摹仿笔迹的检验方法,并能做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摹仿笔摹仿以能鉴定,是与书写习惯动力定型密切相关的。人在长期书写的实践中,经过反复练习,在大脑皮层中枢与书写运动器官之间形成了稳固的条件反射系统,这种条件反射达到自动化程度时,就形成了书写动力定型。摹仿书写时要摆脱书写自动化的轨迹,必须用意志有意识地控制,但这种意志控制的能力是有限的。在控制与反控制的这对矛盾中,书写动力定型比意志更占优势。书写人要故意改变自己的笔迹特征,就必须用意志控制自己的书写动作,人而由于动力定型的作用往往使书写人力不从心,总会保留一些个人的书写习惯,通过笔迹特征反映出来。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书写活动时一种有意注意的过程。当外界刺激引起人们注意时,大脑皮层相应区域就会产生优势兴奋灶,将大脑皮层其他区域的兴奋吸引过来,加强自己的兴奋程度,并使用其他部位成抑制状态的规律。人们在摹仿运笔时,由于注意的优势法则的作用,当注意力集中到某种特征时,便同时离开了对奇特特征的注意。对某一特征注意力越集中,对其余特征则越模糊。可见,摹仿时只能做到局部摹仿,一般都会部分地保留个人的书写习惯。临摹、套摹笔迹虽然可以在笔画的基本形态,字的轮廓、组合和链接搭配上与被摹仿人的笔迹十分接近,甚至 “一模一样”,但仍会反映出摹仿人的书写习惯,而记忆摹仿笔迹则会反映更多。 实训6摹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