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县石河乡柳湾村边有一个1000余平方米的水塘,该村不少村民经常在水塘里洗澡、洗衣服。1998年春,村
委会欲将该水塘承包给农民养鱼搞副业。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文某先后向村委会提出要承包该水塘,文某因与村委会主任有亲戚关系而取得了该水塘的承包经营权,并于同年6月向该水塘投放了价值3000元的鱼苗。被告人周某因未承包到水塘而对文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8月7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周某趁人们大多下地劳动,鱼塘周围无人之机,将从县城购买的10瓶2斤装的剧毒农药“1059”在文某承包的鱼塘周围分6处投放,然后离去。当日下午5时许,10岁的小孩张某因天热和其他5名小孩一起下鱼塘洗澡,看见水中漂着无数被毒死的小鱼,即捕捞。其中张某等3人因喝了鱼塘中的水而中毒死亡,其余3名小孩也出现程度不等的中毒反应。 问题: 周某构成的罪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一罪还是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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