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乙、丙两子。甲与乙曾订立赡养协议,并将自己的10棵荔枝树全部给乙。镇政府向乙颁发了10棵
荔枝树的林权证。甲去世后,丙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要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重新分割了荔枝树,还派员将荔枝果摘下变卖,保存价款3000元,烂果400斤交由乙处理。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乙撤诉后,无正当理由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B.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准许
C.如果乙撤诉后,无正当理由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D.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准许
2、本案件应由下列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
A.最高人民法院
B.基层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3、镇政府变卖荔枝果并保存价款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
4、乙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
A.镇政府
B.区政府
C.市政府
D.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