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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委托印刷的书刊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或者刊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书刊印刷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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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复制单位应保存复制样品、复制委托书和其他法定文书、生产单据、发货记录等档案,保存期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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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印刷企业接受省外印刷委托,其委托书报本省省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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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从事出版物发行的单位或个人须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2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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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书刊时,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省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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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商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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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任何发行单位不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或专有出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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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复制单位若接受非卖品或计算机软件的复制,须验证经省局核发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的复制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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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出版单位应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数量和方式送交样本,逾期不交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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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外商可以投资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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