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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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第1题
A.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
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
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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