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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是我国离婚立法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下列对于该思想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A.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B.离婚自由不是指可以任意离婚,离婚应当符合法定的理由和程序

C.为了反对轻率离婚,婚姻无过错方不提出离婚,婚姻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应准许

D.我国《婚姻法》中有关离婚程序和离婚条件的规定,既是对离婚自由的保障,又是对轻率离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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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近代离婚制度采用了两愿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离婚方式。下列关于我国近代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可以分为过错原因和无过错原因

B.法律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采取了列举性规定和概括性规定

C.丈夫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妻子可以请求判决离婚

D.妻子被处三年以上之徒刑,丈夫可以请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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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离婚方式的是()

A.出妻

B.义绝

C.呈诉离婚

D.夫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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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关于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教会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基督教教义宣扬婚姻乃神作之合,人不得离之

B.教会法维护夫妻一体主义,但允许特殊情况下夫妻离婚

C.教会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宣告、别居制度、未完成婚的否定等制度

D.及至16世纪,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使欧洲重新回到许可离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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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离婚与别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自古至今一直奉行可离婚主义,无别居制度的立法

B.别居不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

C.别居是离婚的一种缓冲或过度,不是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

D.永久别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互守贞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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