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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
问题: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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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第1题
朱某(男,17岁)因伙同万某(男,28岁)盗窃,于2010年9月17日10时45分被某县公安局宣布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小李和小吴于当日14时至15时对朱某进行讯问,并于次日11时15分送往县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将朱某和万某一起关押在5号监房。9月19日下午4时许,小李到看守所提讯朱某,对看守人员小毛(与小李是公安学校同学)说:“我忘记带提讯证了,你把朱某提出来,我要提讯”。于是,小毛将朱某提出号房交小李提讯。
问题: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时,存在哪些问题?
第2题
郭女,10岁,某农村小学四年级学生。一天,郭女在去上学的路上被一陌生男子逼迫至一无人处后奸淫。郭女来到学校后,班主任霍老师见她不仅迟到了,而且双眼红肿,目光呆滞,申请恍惚,便将其带到办公室询问出了什么事。郭女将被奸淫的经过说了一遍。霍老师立即到较近的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值班员告知霍老师,其没有报案的资格,因为她不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不是近亲属,因此对她的报案不予接受。无奈,霍老师只好回去将此事告诉了郭女的父母,让他们带着郭女去报案。郭女的父亲带着郭女到派出所讲述案情,但派出所的人员却让郭某写一份书面材料,他们才受理。后来,公安机关对此案迟迟不予立案,郭某将此情况反映给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为何不予立案,公安机关答复说:尽管郭女被奸淫这一事实属于犯罪,且应给予刑罚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不明确,而且没有丝毫线索,因而不能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仍拒不立案。
问题:本案中的公安机关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3题
某居民小区近期屡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几天来一直在某居民小区外徘徊、游荡的辛某带至派出所盘问。辛某吞吞吐吐,顾左右而言其他,而且拒不讲明他的姓名、住址,后经公安机关多番作思想工作,辛某说他叫张强,住该小区外的一条小巷内。公安机关从辛某身上搜出管制刀具一把和专用撬锁工具若干。辛某假称,他来到该小区是想揽点活,给人做些修理门窗、擦洗厨房之类的杂活。由于不知该小区有谁修理,所以没敢进小区,只是在外面徘徊,准备再过两天就回老家。后经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辛某家并不在该省,而且其暂时住所也不在该小区附近,而是在离小区很远的高家屯内。因而,公安机关准备对其采取逮捕措施,并已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问题:(1)辛某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2)公安机关应对辛某采取什么措施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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