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厂平面分段车间为单层钢结构厂房。设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 4-54所示,图中持续
某船厂平面分段车间为单层钢结构厂房。设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 4-54所示,图中持续时间单位为月。该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中规定,钢结构工程单价为8500元/t,钢结构工程量估算为91 800m2单价为 260元/m2。当钢结构或彩板的任何五项工程量超过该项原估计工程量的15%时,则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可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为0.9。在工程进行到第4个月时,业主方要求承包商增加一项工作K,经协商其持续时间为2个月,安排在C工作结束后、E工作开始前完成,其钢结构量为1 950t,彩板工作量为11 200m2。
问题:
1.该项工程式的工期是多少个月?在施工中应重点控制哪些工作?为什么?
2.由于增加了K工作,承包方提出了顺延工期2个月的要求,该要求是否合理?监理工程师应签证批准顺延多少?
3.由于增加了K工作,相应的工程量有所增加,承包方提出对增加工程量的结算费用为
钢结构工程:1 950×8 500元=16 575 000元
彩板工程:11 200×260元=2 912 000元
合计19 487 000元
你认为该费用是否合理?监理工程师对这笔费用应签证多少?